据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消息,因青岛裕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责任人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且拒不改正,青岛裕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综法罚字[2025]第202500783号
案件名称:关于青岛裕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责任人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且拒不改正的案件
法定代表人:薛岳
当事人:青岛裕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664525213C
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5-04-18 00:00:0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3月3日当事人青岛裕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香江路93号世家花园小区内有堆放杂物,上述行为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青黄综合执法责改字[2025]第0091892号,现场责令当事人进行改正
行政处罚依据:《青岛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 责任人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或者建议其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给予处理。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罚款1000.00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青岛裕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7日,法定代表人为薛*,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金沙滩路777号烟台前小区高层1号楼104室,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
来源:长安街刺史综合青岛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信息公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