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民政府关于周根权等33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鹤政任〔2025〕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研究决定:
周根权任县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正科级),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王红鑫任县公安局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杨宝灵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周伟锋任县公安局刑事侦查大队大队长;
张永华任县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免去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安全监管中队中队长职务;
郭荣泽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
董利斌任县公安局云鹤派出所副所长,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张永华任县公安局云鹤派出所副所长;
寸红宝任县公安局云鹤派出所副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蔺星灿任县公安局西邑派出所副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杨德户任县公安局西邑派出所副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洪钊任县公安局西邑派出所副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许家俊任县公安局黄坪派出所副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杨春林任县公安局黄坪派出所副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杨松任县公安局黄坪派出所副所长,任职试用期一年;
陈云高免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周云铭免去县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国红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施树宝免去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少华免去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王家兴免去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职务;
黄凤丹免去县公安局指挥中心副主任职务;
杨银烽免去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案件侦查中队中队长职务;
杨立劲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谢洪福免去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杨文钧免去县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寸五三免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生态环境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杨向春免去县公安局巡特警大队巡特警中队中队长职务;
胡红亮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松桂中队中队长职务;
熊杰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西邑中队中队长职务;
张鹏飞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黄坪中队中队长职务;
李松泽免去县看守所所长职务;
王萍义免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所长职务。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鹤庆县人民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