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消保委

今年年初,江西吉安的李先生,在某视频平台偶然刷到了一部短剧,被剧情吸引后,为了继续观看,按照页面的引导支付了0.03元开通了会员试用服务。看完短剧后,删除了该App,让他意想不到的是,之后的几个月该App竟然每月都按期扣除了会员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网络交易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五日,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由消费者自主选择;在服务期间内,应当为消费者提供显著、简便的随时取消或者变更的选项,并不得收取不合理费用。

近期,消保委也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试用了某款APP应用,承诺免费试用7天,消费者因没有在规则条款约定“到期前24小时内取消”而被扣费。

法律法规对经营者“显著提醒”“消费者自主选择”进行了规定,很多扣费争议发生的原因虽然是消费者没有取消,但实则是经营者对“显著提醒”的责任没有履行到位,或者是自动展期、续费的服务方式提醒不显著,或者是仅提醒了自动展期、续费的服务方式,并没有在自动续费前提醒消费者扣费。

经营者履行主体责任时,不能仅限于“提示过了”,而要在如何显著提醒,比如提醒的字体设置,提醒渠道是否要增加,如何完善提醒的内容,比如除了扣费通知,是否也要提醒取消的操作步骤等,主动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提升消费体验,防止争议发生。

消费者购买会员服务时,要仔细阅读相关的协议,定期检查自己的账户设置,及时取消不需要的服务。会员服务取消后,截图保留记录,如后续发生扣费可作为维权凭证。

来源:苏州工业园区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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