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父亲病危请假去照料

期间还按要求提交病历资料

公司却以请假未批为由

认定旷工并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吗?

类似情形下的假勤又该如何处理?

请7天事假照顾病危父亲

却被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被判罚113520元

2022年1月,李某因父亲癌症晚期紧急请假返乡照料,并通过微信、邮件向公司申请1月24日至30日事假,期间也按要求提交了父亲的病历照片。

同年1月28日,李某的父亲不幸病逝,公司却在当天向李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解除了劳动合同

次日,公司又向李某发送邮件表示将发放丧葬慰问金。

李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违法,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请假事由正当且符合传统孝道,公司在明知其父病重情况下仍机械执行制度,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判决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赔偿金113520元。


网友热议

该案很快引起大量网友关注,并升至热搜第二。


评论区网友的态度出奇一致。有人在评论区高呼判得好,认为该公司的做法太不人性化,必须避雷。





有人认为公司因小失大,本来只是员工正常请假,非要违法辞退,最后还得赔偿。


新闻多看点

在类似情形下,劳动者该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遵循公司请假程序,保留书面或电子请假申请、审批记录、沟通邮件、聊天记录等证据;二是与公司保持沟通,及时同步信息,如病历、手术通知单等资料,证明情况真实性。

志玲查询发现,此前也有类似事件发生。

2021年12月20日,汪某入职某公司,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汪某担任财务经理一职,工资税前2万元。工作期间,汪某因其父亲患颅内恶性肿瘤,向某公司提交请假申请,至大连陪护父亲手术。

汪某于2022年8月1日至8月2日申请年假2天,请假原因为家人住院手术陪护,某公司相关人员同意批准;2022年8月3日至8月12日申请事假8天,请假原因为家人住院手术陪护,某公司相关人员同意批准。

因汪某父亲手术后未完全清醒、还需要陪护,汪某遂于2022年8月15日申请事假5天,请假时间为2022年8月15日至8月19日,但某公司未予批准。汪某继续在大连陪护父亲,未到公司上班。


根据汪某提交的其父亲住院病历,显示汪某请假事由均属实。同时,根据汪某提交的与公司上级的部分微信聊天记录、往来邮件记录内容,显示2022年8月1日至8月18日请假期间汪某通过线上协助办公。


2022年8月25日,某公司向汪某发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载明:鉴于汪某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连续旷工5天的行为违反了公司管理制度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的情形,自2022年8月25日起解除与汪某的劳动合同。


法院审理后认为,汪某因父亲患病进行手术需回家照顾为由向某公司申请事假,该情形既是处理家庭事务,亦属尽人子孝道,符合中华民族传统的人伦道德和善良风俗。同时,汪某按照程序履行请假手续,符合公司要求,体现了对公司劳动秩序的维护和规章制度的遵守。某公司应对此给予充分的尊重、理解和宽容,然某公司对汪某之请假申请不予批准,显然不近人情,亦有违事假制度设立之目的。某公司以汪某存在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罔顾事件背景缘由、机械适用规章制度、严苛施行用工管理的行为,显属不当,属于违法解除,应向汪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综上,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某公司构成违法解除,需向汪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人民币4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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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楼(my19lou)综合整理自大参考、网友评论、人民法院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等


编辑:花花

审核:INN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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