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明有钱还债,为何被判刑?”近期某公司老板因转移拆迁款偿还“人情债”被追究刑责的案例引发热议。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结合实务经验,深度解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罪条件,揭露“老赖”入刑的三大法律红线,并给出关键避坑指南。
一、热点案例:优先还“人情债”为何构成犯罪?
2024年,某公司老板张某因拖欠供应商货款被法院判决还款200万元。执行阶段,张某收到一笔300万元拆迁款,却将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亲友借款,导致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最终,张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争议焦点:张某辩称“还债天经地义”,但法院认为其有能力履行却恶意选择偿债顺序,属于“情节严重”的拒执行为。
二、法律解读:拒执罪的三大构罪条件
根据《刑法》第313条及2024年两高最新司法解释,构成拒执罪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主体条件:三类人可能“踩雷”
被执行人:判决、裁定的直接义务人(如案例中的张某);
协助执行人:如银行、房产登记机构等拒不配合查封、冻结;
案外共谋者:帮助转移财产或伪造证据的亲友、合作伙伴。
实务提示: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员(如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将面临刑事追责。
2. 行为条件:五大高发情形
(1)财产类“硬对抗”
转移财产:隐藏、赠与、低价变卖资产(如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恶意减损财产:放弃债权担保、虚假和解拖延执行。
(2)行为类“软抵抗”
拒不交付特定物:霸占判决返还的房屋、车辆;
违反限高令:偷偷乘坐高铁、入住星级酒店。
(3)暴力类“强对抗”
聚众冲击执行现场、殴打执行人员;
毁损执行器械、抢夺案卷材料。
俞强律师提示:即便财产用于“合法用途”(如偿还其他债务),只要未优先履行生效判决,仍可能构罪。
3. 后果条件:两类“情节严重”标准
情形量刑典型案例导致判决完全无法执行3年以下转移唯一房产致执行不能造成债权人重大损失3-7年拒执致申请人自杀、企业破产
2024年新增“情节特别严重”情形:
虚假诉讼、仲裁阻碍执行;
因拒执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避坑指南:三类高危行为的应对策略
1. 财产处置“三不做”
不做:在诉讼期间突击转移资产(法院可追溯至应诉阶段);
不做:以“0元转让”“抵债协议”等名义处置财产;
要做:保留必要生活费(法院可豁免基本生活财产)。
2. 执行配合“三及时”
及时:收到《执行通知书》后15日内申报财产;
及时:对履行能力变化主动向法院说明;
及时:提出执行异议(需有合法理由)。
3. 刑事风险“三补救”
补救期:在一审判决前履行义务,可争取不起诉或免刑;
补救项:优先支付赡养费、劳动报酬等涉民生债务;
补救证:通过还款凭证、和解协议等证明履行意愿。
四、风险警示:这些认知误区可能让你坐牢
误区1:“判决生效前转移财产不违法”
真相:诉讼阶段(如收到应诉通知后)的财产转移行为,若判决生效后仍拒执,可追溯构罪。
误区2:“被拘留过就不用坐牢”
真相:司法拘留系民事强制措施,与刑事责任不冲突,拒执者可能“先拘留后判刑”。
误区3:“单位犯罪与个人无关”
真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面临“双罚制”——单位罚金+个人刑责。
文末互动
“如果你发现债务人偷偷卖房,会第一时间采取哪些措施?欢迎评论区分享你的应对经验。”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提示:执行案件的专业性极强,从财产线索调查到刑事自诉启动均需精准法律策略。具体案件需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操作不当丧失最佳救济时机。
黄金结尾:法律从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但也绝不容忍践踏司法权威的“聪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