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近日,南京江宁区法院公布了一起互联网著作权侵权案件,短视频带货主播查某某直接“搬运”知名教育品牌“凯叔讲故事”内容,并以专属端口为卖点推销某品牌熏教机。据悉,该案是全国首例熏教机端口侵权案。
2023年9月,家住南京江宁的查某某被天津凯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凯叔公司)告上法院。和他一起成为被告的,还有深圳某科技公司。凯叔公司认为,两被告侵害了自己的录音制作权、文字作品著作权。
2022年11月,凯叔公司发现被告查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以其专属端口为卖点,为被告深圳某科技公司的产品“超记牛”熏教机提供带货服务。经购买该产品发现,该产品中的专属端口“查查老师”提供“凯叔讲故事”品牌节目的在线播放及缓存服务。
据了解,深圳某科技公司生产的“超记牛”熏教机的主要功能是对幼儿进行有声阅读和听力训练。为方便用户上传录音录像制品,“超记牛”熏教机设置了“本牛开放平台”。
查某某作为带货主播,为了吸引消费者购买“超记牛”熏教机,自行在“本牛开放平台”设置共享文件夹,上传了很多“凯叔讲故事”的音频,并向通过他的橱窗购买“超记牛”熏教机的消费者分享邀请码。
江宁区法院认为,查某某的行为构成对凯叔公司涉案录音制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害,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深圳某科技公司是否与查某某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本案中,查某某将涉案侵权音频作为卖点推销“超记牛”熏教机,深圳某科技公司不仅因查某某售卖“超记牛”熏教机获益,且同时可从查某某上传的侵权音频被消费者下载、收听过程中获得流量收益。深圳某科技公司将可上传作品的端口推送给抖音主播,说明其高度重视与主播的合作,并将该种模式视为其获得市场竞争力的亮点。
江宁区法院认为深圳某科技公司对查某某上传侵权录音制品的行为属于应知范围。基于深圳某科技公司在查某某涉案侵权行为中的过错,深圳某科技公司应对查某某的侵权行为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连带责任。
最终,江宁区法院判决查某某、深圳某科技公司停止侵权,查某某赔偿凯叔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共计20万元,深圳某科技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判决后,两被告提起上诉。南京中院经审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