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是太感谢法官了,其实跟金钱比起来,更可贵的是我们多年的情分,是我们一时糊涂了。”当事人感慨道。近日,临澧法院四新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合伙纠纷案件,不仅让双方解决了经济上的纠纷,更重拾了往日友谊。


经营不善致纠纷

原告王某和被告张某系多年好友,前几年两人合伙开店做生意,为此投入大量资金。双方约定店铺的日常经营管理等均由张某负责,王某享有一半收益。后店铺因经营管理不善致亏损严重,且未经双方结算,张某便将店铺转让,继而引发矛盾。王某遂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伙关系以及张某返还其全部投资款。

悉心调解巧破“僵局”

四新岗法庭受理本案后,考虑到两人多年情谊,便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资产相关问题始终处于“不明朗”状态,双方争论不休,互不退让。后承办法官抓住双方均不想支付结算审计相关费用的契机,围绕情理展开调解工作,倡导“以和为贵”理念,从创业不易、珍惜友谊、避免对簿公堂及店铺亏损已成既定事实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张某分期返还王某部分投资款的调解方案,两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在利益矛盾面前,法律的天平既能称量得失,也能修复情感裂痕。临澧法院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致力帮助当事人找到共赢的解决方案,用心用情实质性化解纠纷,真正实现为民解忧。

文:何菲

编辑:胡佳

审核:董明坤

签发:刘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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