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清晨六点,执行干警整装待发再次踏上执行行动的征程。本次行动以“维护金融秩序”为主题,贯彻落实“春雷”行动,重点聚焦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保险理赔争议、信用卡纠纷等涉金融民事案件,全力保障金融债权实现,以司法刚性守护市场规则,为优化营商环境注入法治动能。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案件,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来到了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立马大喊冤枉:我只是个担保人,你们不应该抓我呀!执行干警立即释明:“你方作为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人,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时,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请跟我们回法院处理吧。”到达法院后,被执行人已认清现实,很快便拨通了主借款人的电话:“发小啊,你可害苦我了,你躲着不要紧,现在我被强制执行了!”就这样,在担保人的感情攻势下,原本拒不出面的借款人终于松动,缴纳50000元后达成和解。


此次行动通过线上查控和线下突击双重机制,在充分使用强制措施形成法律威慑的同时,又以督促、调解等人性化方式促成案件的和解及履行。















下一步博兴法院将继续加大力度,严惩转移财产、虚假诉讼等失信行为,畅通信用修复渠道,努力让每一份裁判文书“落地有声”,让每一笔金融债权“颗粒归仓”。

◆本文来源:嗨0543综合山东省博兴县人民法院

◆编辑:滨小州(微信:wei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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