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栾海明
4月2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通报会。会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李毅斌发布济南法院十大破产审判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是某建材有限公司二次破产重整案。
某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经营范围为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制造、销售,具备“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并获得了“年产3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的环评资质。经营过程中,该公司严重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018年5月,法院裁定受理某建材有限公司执行转破产清算一案。为实现“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及相关环评资质市场价值,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法院引导本案转入重整程序。其间,法院协调行政机关暂缓撤销上述资质,指导管理人调和公司股东、债权人之间的尖锐矛盾,合理调整重整计划草案,在第一次重整失败之后,经债权人会议同意启动二次重整程序,通过细致工作最终取得二次重整的成功,10万元以下的小额普通债权得到100%清偿,普通债权平均清偿率达到23.13%。后某建材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并顺利通过了资质复检,重整目的得到圆满实现。
“本案是第一例二次重整成功的案例。”李毅斌表示,法院及时发现企业资质的价值并确立重整思路,在实现上述资质市场价值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各方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在第一次重整失败的不利情况下,法院勇于创新、敢于担当,通过二次重整顺利挽救危困企业,对灵活充分发挥重整程序的积极作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