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圣要求被告摘口罩丁蜀黍不同意。春姐:是保护他们的肖像权吗?

大家都听说了,415庭审时四名被告都戴着口罩;李圣律师当庭要求被告摘口罩,而丁蜀黍就是不同意。415庭审,从上午9点,一直持续到晚上11点,那四名被告就一直戴着口罩!

那么,庭审时原告和被告能不能戴口罩呢?‌

在正常的庭审程序中,原告和被告通常不被允许戴帽子和口罩。一方面。这是因为法庭需要确认当事者的身份,确保庭审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根据《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前书记员要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包括确认当事人的身份。如果戴帽子或口罩,可能会影响身份确认,不符合庭审的规范要求;另一方面,当事人戴帽子或口罩,可能被视为对法庭的不尊重,甚至被解读为对庭审过程的抗拒或不满‌。

莫非庭审前书记员没有查明四名被告的身份码?莫非丁蜀黍甘愿默认被告“对法庭的不尊重,甚至是对庭审过程的抗拒或不满‌”吗?

刚才,看到春姐为此发文称:

李圣律师作为受害人出庭参加庭审,他说4个嫌疑人都戴着口罩,他要求他们取下口罩,但是未被同意。罗大美案庭审时,当时那个女嫌疑人也戴着口罩。罗大美的家属申请要求她取下口罩,法庭当即就同意了。

春姐说,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无正当理由不能戴口罩参加庭审。李圣律师作为受害人,要求犯罪嫌疑人摘口罩,不知道为什么法庭不同意。难道是为了保护他们的肖像权吗?

春姐问得太好了!殴打李圣律师时,光天化日之下,他们都没有戴口罩。那时候,他们没想到保护自己的肖像权吗?庭审时却想到保护自己的肖像权了!看来,还是丁蜀黍想得周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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