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马影 吴婷 记者 张晓培)近年来,一些未成年人以文身的方式彰显个性,但却忽视了文身可能对读书、就业、参军等生活带来一定影响。近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认为文身师在未准确核实顾客年龄的情况下,为其进行文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2024年8月,17岁的小勇与同学一起到文身工作室文身,经过沟通,文身师在小勇的右腿大面积文了一只猛虎。次月,小勇父亲发现了文身,认为文身师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务,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健康权利。

小勇父亲了解到清洗文身需要耗时两年,且存在清洗不干净、留疤等风险。随后,小勇父亲将文身师诉至法院,要求退还文身费1000元、赔偿3000元,并支付清洗文身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4万元,共计44000元。

法庭上,文身师辩称,文身前已经问过小勇的年纪,对方称已经成年。

法官称,2022年6月《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文身服务经营者应切实履行社会责任,拒绝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小勇在文身时是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其年龄、智力状况、社会经验等,尚不能判断在身体上大面积文身行为对自己身体和就业等利益带来的损害和影响。小勇的父亲在发现小勇文身后虽表示反对与不认可,立刻与文身工作室沟通,但其平时疏于管理和教育,没有给予孩子正确的审美观,因此也负有一定责任。文身师在未准确核实小勇年龄的情况下为其进行文身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因此,小勇的文身行为应属于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文身工作室应当进行一定的赔偿。

经法庭调解,被告文身师赔偿原告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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