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21时19分,马尔康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刘女士报案称:“其丈夫赵某某驾车不慎坠入河中,呼吸困难请求救援......”


接警后,马尔康市公安局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公安、消防、应急管理、120等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发现河中有辆号牌为川AXXXXX的越野车,车头朝下其车身已被河流淹没,民警下河搜寻,车内无人。


接下来几天中,公安、消防动用大量人力物力进行沿河打捞,并联系下游公安局、水电站等配合寻找车内“失踪”人员。三天后,赵某某的电话竟然“奇迹般”打通了。


经查,4月10日,赵某某独自一人从壤塘县驾驶一辆川A号牌的越野车返回成都,路过马尔康市白湾乡石广东村248国道985公里处时因操作不当坠入河中,后其自救上岸。赵某某在自身已安全的情况下,仍向妻子打电话称其有生命危险。其妻子在通话中明确告知赵某某她马上报警求援。赵某某在得知救援力量即将赶来的情况下,并未在事发地等待救援,亦未传递其已无生命危险的任何信息,而是采取离开现场、中断与外界的联系方式造成其坠河失联假象。公安机关接到其妻报警后立即出警,在现场未发现赵某某,并组织消防和相关力量将坠河车辆打捞上岸亦未发现赵某某。判断赵某某可能已经坠河。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公安、消防、乡镇网格等力量和设备沿河开展搜救工作。因其的行为造成公共资源的浪费,并影响了相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

4月16日,马尔康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决定对赵某某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金500元。

签发 丨倪勇

文字|马尔康市公安局 杨洋

编辑|赵翌伟

审核|泽旺世杰

投稿邮箱|361899653@qq.com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