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姜伟超、张文静、吕京笏

  3岁孩童频繁吃播体重飙升、4岁女孩摆拍视频累到瘫软、10岁小朋友为带货频繁请假几近辍学……网络视频平台上,不少未成年人走红的“畸形景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本是天真烂漫的年纪,一些未成年人却被不负责的家长和个别机构操纵,沦为博取流量的道具和带货挣钱的工具。

  把未成年人当“网红”打造,偏离他们健康成长的人生轨道,将给孩子的童年带来阴影;片面逐利的金钱观,也会造成“溢出效应”,侵蚀更多未成年人。治理“儿童网红”乱象,应严管流量“啃小”、童真“变现”,为未成年人保护筑牢防火墙。


  近年来,不时有未成年“网红”出现。

  记者在多个网络社交平台看到,粉丝量达几十万的未成年“网红”账号并不罕见,有的粉丝量甚至超过百万、千万。

  有的小“网红”主打“表演”。在一个拥有50多万粉丝的博主主页上,上千个短视频的“主角”,几乎都是一位七八岁的女童。她一会儿扮成熟展示唱跳才艺,一会儿搞笑卖萌展示“辣妹装”。这个博主的橱窗里有百余类商品在售,跟买人数达2万多人。


  部分网红儿童“表演”、“吃播”、翘课“带货”账号主页截图。(网络图片)

  有的小“网红”专注“吃播”。在一些博主发布的视频中,体重明显超标的小孩子,面露难色往嘴里塞东西。但在成人的催促下,继续狼吞虎咽,直到把一大盘食物都吃下去。这些视频吹嘘“这款商品很好吃”“买一单都不够孩子吃的”,催促网友下单。

  有的小“网红”翘课“带货”。记者了解到,个别孩子因接单火爆,经常向学校请假。有的博主公开宣称,孩子“要是正儿八经天天直播,一个月能挣两万块”,“很快实现财务自由”。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呼吁关注未成年“网红”现象,警惕儿童被打造为“流量工具”。

  孩子不是赚钱工具,更不能利用孩子做流量生意。把孩子打造成“网红”,背后既有一些家长片面的利益观作祟,个别机构的推波助澜也难逃干系。

  稍加留意就能发现,许多未成年“网红”的视频作品,并不是普通家长拍摄的孩子生活日常。

  这些未成年“网红”的视频,大多有剧本设计,视频的专业制作痕迹也非常明显。某些未成年“网红”视频的账号介绍里,甚至公然写着机构的名字,揭开了这些未成年“网红”人为打造的公开秘密。

  更让人揪心的是,已有迹象显示,有关未成年人的“催熟产业”和变现利益链正在形成。


  比如,一些机构在网上公开表示,他们有打造“网红账号”的模板,视频每分钟收费上千元;有的承诺可以根据孩子的特点进行包装,从开通账号、确定人设到运营推广,短期内就可以让账号的粉丝过百万,账号成熟后可以代管;还有的宣称,可进行专业化运营,帮助产生爆款,完成“一条龙”服务。

  有业内人士指出,所谓“帮助产生爆款”,实质上就是和相关平台勾兑,通过花钱购买流量,增加视频曝光量,制造高流量,从而把未成年人炒作成“网红”。

  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也规定,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损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把花季孩童推成“网红”,除了耽搁孩子的学习,影响孩子的健康,还会把流量至上、急功近利的不良种子埋进他们幼小的心灵。更严重的是,此类视频产生的“溢出效应”,会影响侵蚀更多未成年人,污染整个网络生态。


  流量“啃小”、童真“变现”,暴露出相关方片面逐利的实质,涉嫌触碰法律红线,必须坚决刹住。

  近年来,中央网信办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清朗”专项行动,对短视频和直播平台中利用“网红儿童”牟利、诱导胁迫未成年人变相参与直播等相关问题开展重点整治。


  “带牙齿”的制度才是管用的制度。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增强制度的威慑力,持续开展网络整治,让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律法规“长出牙齿”、“带上电流”,落到实处。

  相关机构要明底线、知敬畏,不能为了赚钱无所顾忌。平台要肩负起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加强内容审核监督,完善举报渠道,便利处置流程,不给那些明显涉嫌物化未成年人的视频内容传播提供便利。

  作为家长,更要带头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呵护好孩子的权益。要以“风物长宜放眼量”的态度,校准自己的观念,千万不能为了几个快钱,就把孩子过早推向世俗的名利场。只有遵循孩子的成长规律,克制拔苗助长的冲动,才能帮助孩子循序渐进健康成长。(题图漫画:潘红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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