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庭和法官,妥善化解了村民与村委会的矛盾,很好地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为我们村委会挽回了经济损失。”深土镇某村党支部林书记激动的说道。


4月7日上午,漳浦县深土镇某村委会将一面印有“法护三资,倾情为民”的锦旗送至漳浦法院赤湖法庭,感谢法院通过公正高效的司法,妥善办结三起涉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的纠纷,为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近10万元。这是漳浦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服务乡村振兴的生动实践,也是司法为民初心的有力彰显。

快速响应,开辟“绿色通道”护村财

2024年,深土镇某村委会曾向漳浦法院起诉两起涉“三资”案件,法院接案后及时审理,快速办结,在多次调解无果的基础上,依法予以判决,双方均服判息诉。今年初,该村委会又向法院起诉第三起涉“三资”案件。

原来,为盘活村集体资产,鼓励村民创收,该村委会将荒山发包给本村部分村民(包括已判决的两起案件当事人)。1986年7月20日,该村委会(甲方)与林某某等多个村民(乙方)分别签订《土地种果承包合同》并进行公证。合同中约定甲方提供一片面积为41.8亩的山坡地给乙方开垦种植杨梅,承包期间乙方有管理使用收益权,所有权属甲方,承包期限三十年,自1985年2月1日起至2015年2月1日止。土地种果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承包人经与村委会口头协商,按每年每亩100元支付承包金至2020年8月31日。支付期限届满后,林某某等人与村委会协商自2020年9月起续期承包未果,双方未能重新签订合同,林某某等人继续占用土地不予返还,村委会多次催讨未果,遂将林某某等人诉至漳浦法院,请求判令返还土地并支付尚欠承包金。


案件受理后,漳浦法院依然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通“绿色通道”,启动“快立、快审、快执”机制,指定赤湖法庭业务骨干带领团队成立“三资”案件审理专班。为妥善化解纠纷,避免矛盾激化,承办法官深入讼争土地开展现场勘查取证,同时向附近村民了解情况。

多方联动,凝聚“解纷合力”守底线

考虑到“三资”案件涉及村民集体利益,承办法官仔细梳理矛盾焦点,全力协调各方关系,全面搭建沟通桥梁,联合当地综治中心、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多次组织调解,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通报相关情况。

承办法官以法院审理的该村前两起“三资”案件判决结果为切入点,采取更有针对性的调解方式,力求通过调解化解第三起纠纷。经多次调解沟通,发现矛盾主要聚焦于林地承包期限问题,村民认为林地承包期限根据规定应为70年,本案承包期限未满,应按原承包合同继续履行计付承包金。面对这一情况,法官再次对案件材料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从家庭承包与个人承包的区别进行解读,向被告释明土地承包的法律规定及违约的法律后果,并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


针对双方争议大的情况,法官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联合调解员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流,从双方各自的过错程度入手,进一步做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切实守住了集体资产的“安全线”。

倾情为民,传递“司法温度”暖民心

“法院不仅帮我们追回了损失,还指导村集体规范承包合同,这样的服务既专业又贴心!”该村党支部书记感慨道。案件办结后,承办法官延伸司法职能,主动梳理土地租赁、合同签订等环节的风险点,建议村委会重点关注合同主体、合同标的、面积范围、履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方面,并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大额固定资产的购置与处置等列入村级重大事项,实行流程化、精细化管理。这一暖心的法律咨询、纠纷预警服务包,将司法护农的“最后一公里”变为“零距离”。

锦旗的背后是认可,更是责任。下一步,漳浦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的理念,聚焦农村“三资”治理痛点,深化“立审执一体化”机制,以高质量司法护航乡村振兴,让法治的清泉润泽阡陌乡间,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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