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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越来越热

提到戴安全头盔

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

“太热了,不戴行不?”

答案当然是不行

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01



姓 名:周某某

身份证:32108119********14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工农路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2



姓 名:陈某某

身份证:32108119********20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东园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3



姓 名:万某某

身份证:32108119********12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大仪镇镇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二次违法)

04



姓 名:金某某

身份证:32108119********23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三将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5



姓 名:方某某

身份证:32108119********19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新农街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仪征公安交警提示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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