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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越来越热
提到戴安全头盔
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
“太热了,不戴行不?”
答案当然是不行!
现对一批未佩戴安全头盔者进行曝光
请大家引以为戒
01
姓 名:周某某
身份证:32108119********14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工农路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2
姓 名:陈某某
身份证:32108119********20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东园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3
姓 名:万某某
身份证:32108119********12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大仪镇镇区
处罚结果:罚款50元(二次违法)
04
姓 名:金某某
身份证:32108119********23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三将岗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05
姓 名:方某某
身份证:32108119********19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地址:新农街路段
处罚结果:罚款20元
仪征公安交警提示
为了您和家人的安全,无论是驾乘摩托车还是电动自行车,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无论是在车辆前排还是车辆后排,请规范使用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