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已经进入下旬,本月需要车主注意的一系列政策要求,早在月初就讲过了。目前来看5月各地迎来的新规也是层出不穷,涉及到车辆上牌、道路整治、违规充电等多个方面,电动两轮、三轮、四轮车都在内,车主要注意。
四川凉山州:5月31日后未备案非标二、三轮车禁止上路
为了加强非标电动二、三轮车管理,四川凉山州多部门对全州非标电动车采取统一安装备案车牌管理。非标电动车只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登记,合规上路行驶是受到全省认可的。备案登记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备案登记。届时全州将开展电动二、三轮车专项整治行动,对于未备案上路行驶的非标电动车、三轮车,一律扣留。
针对非标电动车采取备案登记的形式,既是为了更好的管理市场非标车,同时也是给予车主方便,避免非标电动车因为无法上牌,影响到正常出行。车主可以在备案登记后,合规上道路行驶,不会受到罚款、扣车的处理。
江西抚州:电动二、三、四轮车专项整治持续至5月31日
近日江西抚州公安交警发布通知,组织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间持续至5月31日。行动中将对摩托车、电动两轮、三轮、低速四轮车重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涉及酒驾醉驾、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闯禁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要求车主文明驾驶、合规出行。
就目前而言,针对电动车、三轮、四轮车开展专项整治的地区不在少数。从道路各类处罚案例来看,其实涉及到的问题大多都是无牌无证、闯红灯、不戴安全头盔等。很多车主明明知道电动车上路的基本要求,但还是存在侥幸心理,认为电动车即便出现违法行为,交警也不会严查严处。
而根据多地的处罚标准来看,首次可能处罚会轻一些,以警告教育为主;第二次违法被查或是拒不改正的,将采取罚款、扣车处理。
黑龙江:《黑龙江省消防条例》5月1日施行
自5月1日起《黑龙江省消防条例》将正式施行,该条例中明确电动车不得在公共区域停放及充电,包括公共门厅、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发现违规停放电动车或私拉电线为其充电,甚至是将电池带入电梯轿厢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千元以下罚款,对其他民用建筑内单位和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
从这一新规来看,往后电动车停放、充电都要更加注意,不能再像以前那样随意停放在走道里,或是为了节省电费私拉电线充电。这些违规充电行为容易引发电动车起火,导致安全隐患大大增加。为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黑龙江才出台了这一消防条例,规范电动车停放及充电方面。
以上就是从5月份开始,电动车、三轮车、四轮车在用车、停放、充电方面即将执行的新规了。建议车主提前了解政策要求,合规用车避免被罚。对此你们怎么看呢?欢迎大家一起交流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