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启用两处交通违法行为抓拍设备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我市G4012溧宁高速(黄千段)启用两套电子警察测速抓拍设备,并于2025年4月22日正式启用。设备具体点位及抓拍行为见附表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行车。
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2025年4月14日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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