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员多一人,危险多十分
一辆核载7人的车
竟硬塞了10人!
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案件详情:
2025年4月6日,在328国道672公里处,淮南公安交警寿县大队进行酒驾查处时,查获驾驶员王某平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超员3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驾使7座以上客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了核定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368)处罚驾驶员记3分罚款200元。
车辆超员将使
车辆的惯性增大
制动距离增长
极易发生
因轮胎负荷过重爆胎
或者制动失灵等事故
法律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九条: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寿县公安交警提醒
“挤”进去的是隐患,“超”出来的是危险。交通安全无小事,无论是外出旅行、探亲访友,还是上下班通勤,驾车出行,请牢记:一个都不能“多”!
▌来源:淮南交警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抖音号:@shouxianren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