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提到国家安全,你会想到什么?是守护祖国领土不受入侵,是保守国家机密不被泄露。实际上,国家安全远不止这些。国家的安全不仅关乎国家的兴亡,还关乎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维护国家安全,需要发挥每个公民的力量!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怎么来的?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

《反分裂国家法》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七十八条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对本单位的人员进行维护国家安全的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七十九条企业事业组织根据国家安全工作的要求,应当配合有关部门采取相关安全措施。

第八十条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

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第八十一条公民和组织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八十二条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第八十三条在国家安全工作中,需要采取限制公民权利和自由的特别措施时,应当依法进行,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实际需要为限度。

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或者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行为;窃取、泄露国家秘密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境外势力的渗透、破坏、颠覆、分裂活动。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如何举报?

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

线上举报:登录国家安全部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实地举报: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故意捏造、谎报以及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来源:应急普法、中国普法网、人民网

编辑:豌豆儿

责编:李思佳

审核:徐 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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