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组织、职责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二条。
条例明确了红十字会的职能定位:
市、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
第一章第三条
新修订《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分为总则、组织、职责与保障、管理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四十二条。
条例明确了红十字会的职能定位:
市、区、乡镇、街道红十字会是中国红十字会的地方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是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遵循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上海市红十字会条例》
第一章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