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载寒来暑往,从青涩的书记员到独当一面的副庭长,陈文清始终秉持着对法律的敬畏与热爱,以专业和担当守护着这片蔚蓝海域的公平正义。他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船长,以法为桨,在浩瀚的法律海洋中劈波斩浪,为当事人指引方向,为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陈法官,这个案子咱直接公告送达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工商登记注册地址早就没有了。”清早,法官助理拿着被退回来的传票,问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陈文清。
“你把材料给我,我看看再说。”陈文清翻了所有的证据材料和工商登记材料,没有什么收获。他又上网搜索了一下该单位的相关信息,一则最新招聘信息吸引了他的注意力。根据信息,陈文清辗转联系到该单位负责人力资源的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后,最终找到了该单位法务部门的人员。“陈法官,厉害啊!”法官助理很意外。“哪有什么厉害不厉害的,凡事多干一点!”陈文清又说了他那句经典的“口头禅”。
“凡事多干一点”是陈文清挂在嘴边的“口头禅”,也是他对自己的要求,正是他多年如一日兢兢业业地付出,让他成为了群众眼中贴心的好法官。自2007年8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后,陈文清进入天津海事法院工作,历任海事庭、曹妃甸审判庭、审判管理办公室、审判监督庭、海商庭、综合审判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现为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先后获得人民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天津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天津市优秀法官、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目前全国一共设立了11家海事法院,天津海事法院是第一批设立的6家海事法院之一。天津海事法院从审判职能上看,具有明显的跨地域性、涉外性和专业性的特点,管辖范围比较大。天津海事法院管辖的区域,南至河北省与山东省交界处,北至河北省与辽宁省交界处的延伸海域(包括沿海港口、海上岛屿、通海水域)。海岸线长640公里(天津153.669公里),海域7000平方公里,都是我们海事法院管辖的范围。主要负责关于涉海、涉船、涉港、涉水的海事、海商纠纷的专业审判工作。”陈文清介绍说。
近20年的工作经历中,让陈文清难忘的是曾经审理过一起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分别是渔船船主和船员,因海上作业导致船员受伤引发赔偿纠纷。虽然双方同属一村,但因对赔偿金额的预期差距太大,言语不合导致矛盾激化。渔船一般都是凌晨3点出发,夜间8点左右返航。为了不耽误渔民的生计,陈文清特意选择渔船归航后,晚上8点多进村上门进行调解。怕自己年轻压不住场,陈文清还专门请特邀调解员、村支书加入调解队伍中,分头化解双方矛盾,缩小诉求差距,既从根本上解决案件纠纷,又使双方不伤和气,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事人看着忙得连水都没喝一口的陈文清,心服口服:“头一回见法官专门晚上到村里上门调解,一直忙到半夜,真正为我们老百姓服务到家门口了。”当事人说。
“对于类似案件如果调解不成进入诉讼的话,这些船员、渔民、养殖户等自然人,大多缺乏组织证据和检索法律案例的专业知识,就有法律援助的需求,我院也主动联系津冀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陈文清说。
为了探索新型司法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海上枫桥经验”,全面开展海事诉讼服务和海上、航运集聚区等区域基层治理的创新之举,2023年2月驻天津港法官工作室正式挂牌,选派立、审、执一线法官在工作室轮值,以多元解纷、纠纷源头治理、法律咨询服务、法治宣讲为核心功能,为天津港地区港口建设、港口经营、货代、船代、冷链运输等涉海企业提供“零距离”司法服务。2023年8月,天津海事法院成为天津・河西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综合服务中心共建单位,共享法庭于9月份挂牌设立。共享法庭是面向小白楼国际航运服务集聚区内货运代理等航运企业共建共享的诉讼服务机制,以“不增编、不扩员、一根网线、一块屏”为建设原则,主动将诉讼调解、沟通协调工作等放在共享法庭驻地进行,真正做到“零距离”提供司法服务。2023年底,共享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一带一路”国家的多式联运的运费纠纷案。
“凡事多干一点”的陈文清,在审判工作之余还爱琢磨总结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他执笔起草了《天津法院船舶碰撞案件审理标准》,参与编写的司法标准化丛书成为天津市法官培训教材,参编的《海事海商法律适用注释书》成为审判人员手边的工具书。
“作为一名新天津人,我秉承着对海事司法专业的热爱,进入天津海事法院,从事海事审判工作,至今已有近20年。工作过程中,我们海事法院的法官,也一直秉承着把老百姓的事情放在心上这种精神,来为老百姓提供司法服务。天津开放包容、爱国敬业等城市精神,和我们天津海事法院的工作非常契合。凭海而兴、向海图强,海事司法工作任重道远。”陈文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