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提出」

用人单位要求做入职体检的费用,可以要求报销吗?

「法律解答」

分情况。

倘若劳动者从事的岗位属于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职业病目录,那么劳动者应当在入职前进行体检,否则用人单位有权利予以拒绝录用。

《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十五条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据此,用人单位招录劳动者的入职体检为招聘劳动者以及劳动者入职所必要,劳动者为此付出的合理费用,通常情况下由用人单位承担。

倘若劳动者从事的岗位不属于上述范围,那么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劳动者入职必须做体检。

劳动者倘若认为费用不合理的或用人单位强制指定的,可以向用人单位询问缘由。

因为不少用人单位在offer中则会注明,倘若缺少入职体检或提交报告那么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倘若劳动者已应允同意入职而拒不配合,导致用人单位拒绝录用,那么用人单位则有权要求劳动者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相反的,若用人单位的要求明显不合理导致劳动者不接受的,双方就签订劳动合同未能达成一致,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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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言法语


作者:王之焰,律师

上海国狮律师事务所

法律、工商管理双重背景。曾在上海市司法局以及上海市某区人民法院就职,从事审判工作六年以上,司法实践经验十年以上,知乎法律话题下优秀答主。

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实务操作经验,在上海市律协发表过多篇专业文章,多次接受界面新闻、北京商报等权威媒体采访。处理劳动争议、执行案件以及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民商事执行案件10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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