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芳杰

据广州日报,近日,深圳一法院因被执行人儿子备战高考,撤回估价三百万房产拍卖。据资产交易平台发布的内容显示,“因被执行人魏某的儿子将于2025年6月高考,本院决定撤回本次拍卖”。对此,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向媒体回应表示,“执行也要兼顾人情,如果说在他高考期间成交了,房子要被清场交付的。”对于拍卖再次上架的时间和价格,工作人员称还没法确定。

法院为高考生按下房屋拍卖“暂停键”,不少网友认为,个案的灵活处理,考虑到了未成年人教育公平的最大利益,体现了法律温度,应该点赞。

近年来,多地法院为尝试在强制执行中,刚柔相济,在保障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兼顾被执行人的家庭特殊困境。2022年,福建省石狮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收到被执行人邱某的暂缓拍卖申请,称其女儿即将高考。原来,邱某因欠款纠纷被中国农业银行石狮支行申请强制执行,名下房产一套被查封。最终,经法院协调,石狮支行同意暂缓执行,出具暂缓处置申请书,保障考生权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法院可因“其他应当撤回拍卖委托的情形”撤回拍卖,但需谨慎界定裁量权边界。在上述两个事例中,法院将“高考”视为特殊情形,属于对“社会效果”的优先考量。对于部分网友指出,债权人(如银行)的合法权益可能因延期拍卖受损, 也可探索对债权人提供利息补偿或分期方案,平衡双方利益。

司法的温度,来自于司法的人性化,这是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标志,其本质是在坚守法律刚性的同时,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赋能实现司法温度与法律效力的有机统一。

强制执行中,对个案的灵活柔性处理,并非对法律权威的消解,而是对“良法善治”的深化。

未来,还需在立法层面细化规则,确保“温度”不逾越“尺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温度。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