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门市人民法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深化“陇原风暴”执行专项行动,成功高效执结一起涉民生案件,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2023年4月,王某花驾驶无号牌的电动车与李某某驾驶的无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花车上乘坐人王某玉多处骨折,经鉴定为十级伤残。2024年5月,玉门市法官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王某花赔偿王某玉各项费用共计25420元,李某某赔偿王某玉各项费用共计138589元。李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酒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然而二审法院最终维持了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前,执行法官提前与和申请执行人王某玉同村的王某花取得联系。考虑到王某花与申请执行人同村的特殊关系,执行法官采取“亲情疏导法”,推心置腹劝导王某花:“你二人本是乡邻,若因赔偿问题结怨,今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现在主动履行既能化解矛盾,也能维护你的信誉……”这番的谈话让王某花当场表示愿意赔偿,并于2025年2月3日在法院见证下完成全额给付。相较于王某花的积极配合,被执行人李某某的态度却截然不同。面对执行法官的多次电话沟通,李某某始终以“在外打工”为由推脱,甚至一度更换联系方式,尽管执行法官几经辗转联系,却一直徒劳无功。案子一时间僵住了。怎样才能破局?
执行法官决定采用笨办法——蹲守。经过多次前往李某某的家中寻觅其踪迹,探访其亲朋好友,执行法官得知了李某某常去地点,便连日在其经常出没的场所进行蹲守。在执行法官及团队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在2025年3月21日找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某。面对李某某“我也受伤了,没钱赔”的推诿,执行法官并未简单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从法理情多角度展开工作,详细向其讲明了强制执行会在出行、经营活动、信誉以及社会影响等方面给被执行人造成不良影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其最优选择。然而李某某不为所动,仍想拖延给付。执行法官果断启动威慑程序,向其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并对其下达了给付案款的“最后通牒”。这种“胡萝卜加大棒”的策略最终奏效,李某某当即履行了20000元案款,并就剩余案件款的履行给出了一个让申请执行人满意的还款方案。
本案顺利执结后,申请执行人也特地向执行法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锦旗上书写的“公正执法护正义,廉明办案解民忧”几个字,充分体现出玉门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不畏困难和挑战,坚决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玉门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执行作为,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高司法公信力,用法治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刘铮)
来源:玉门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