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肇庆一男子购买宰杀3只鸟,经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根据相关规定,林业部门对男子做出行政处罚,并处以涉案动物总价值15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25000元。

(4月7日《南国早报》)

美味还没有到嘴,就品尝到了比黄莲还苦的苦果,没想到的是苦果来的如此之快。经调查,黎某涉嫌非法购买并宰杀野生动物,该县林业局随即立案调查,并将涉案的三只野生动物送至广东省动物学会进行鉴定。经权威鉴定,涉案的三只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总价值为15000元。黎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林业部门对黎某做出如下行政处罚:没收其非法收购的三只白鹇死体,并处以涉案动物总价值15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225000元。

宰杀3只鸟罚款22万,有人说,这真是冤大头。冤大头是肯定的,只是这花钱买来的教训并不冤枉,必须要牢记,而且这也不该是他一个人的教训,而是给社会敲响的警钟。这是“法治课”也是“生态课”。

现实生活中,其实类似的“花钱买来的教训”比比皆是,只不过是老是有人将别人“花钱买来的教训”当成“自己的耳旁风”:例如,抓了几只癞蛤蟆被判处了徒刑,圈养了几只画眉鸟被罚得血头血脸,捣毁了几只鸟窝就蹲了班房.....因为少了对生态的敬畏,才有了“无知者无畏”的前赴后继。

从法治的角度来看,保护野生动物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重要内容,对于非法猎捕、杀害、购买、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动物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22.5万元的罚款,不是随意为之,而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的公正裁决。它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法律的底线不容触碰,任何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都将付出沉重的代价。这种“刀刀见血”的处罚方式,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看到了法律的严肃性,敢轻易越雷池一步。这是不错的“法治课”!

这起事件也给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生态课”。在过去,由于一些人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的淡薄,非法捕猎、滥食野生动物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仅导致了野生动物数量的急剧减少,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的破坏。而此次高额罚款的事件,将提醒人们更加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树立正确的生态观。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的家园,就是保护子孙后代的未来。

宰杀3只鸟罚款22万,这一处罚不仅是对违法者的惩戒,更是对全社会的警示。它是一堂“法治课”,让我们懂得了法律的尊严不可侵犯;它是一堂“生态课”,让我们明白了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