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广告信息

清明至

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交织叠加

群众进山踏青

旅游休闲活动逐渐增多

野外火源管理加大

森林火险等级高

为增强全民森林防火安全意识

毕节公安对5起违法违规用火

引发森林火情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毕节公安呼吁广大群众

务必警钟长鸣、引以为戒

文明祭祀、安全用火

防范森林火险于未“燃”

案例一

2025年3月26日,七星关区撒拉溪镇小某村村民何某某,在毕节市七星关区撒拉溪镇小某村附近上坟烧纸引起山林火灾,过火总面积132.963公顷。目前,何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二

2024年3月24日,金沙县化觉镇前某村村民侯某某在其耕地焚烧秸秆不慎失火烧到本村村民的果园,经四川某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果园受灾面积为10.0413公顷,造成损失达50万元以上。目前,侯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三

2025年3月2日,李某某在织金县绮陌乡大沟村附近因烧土皮灰引发山火,过火面积为2.8271公顷。目前,李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四

2025年2月28日赫章县汉阳街道某社区村民阳某某,在赫章县双河街道后河村附近放火烧杂草时引发火灾,火灾过火总面积35.5021公顷。目前,阳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五

2025年3月26日,黔西市观音洞镇某村村民熊某某喝酒后,为发泄不满情绪,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点燃该村山林,随后逃离现场,造成山林被烧毁。目前,熊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春季气温回升较快

林木处于极易燃烧的状态

为减少春季火灾的发生

春耕时节

注意田间用火安全

清明期间应选择文明绿色的祭祀方式

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的

法律责任






来 源:微信公众号“毕节公安”、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编辑:马召凤 ▏责编:陈武帅 ▏编审:何 欢

终审:叶启伟 ▏监制:马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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