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员工死活不加班,凭什么不能解除?
杭州一家公司老板通知晚上加班,结果有个95后的员工严词拒绝,说我晚上约了人,我没空加班,直接拍拍屁股走人了。老板一看,这怎么行,不服从管理啊,当天晚上就发微信把他给开了,结果这一开开出事儿了,员工直接仲裁,告公司违法解除,最后离职,让老板赔了20多万,原因就是劳动合同法第31条上面写的很清楚,加班必须经过员工同意,加班的决定权在员工手里,老板和企业任何时候都是不能强制员工加班的,更不用说因为加班解除,这就是妥妥的,为啥解除强行辞退?
针对此事,众多网友迅速围观,议论纷纷。
有网友发帖,这件事儿,我们私企遇见过一个职工。他上班聊天你老板把他开除了。人家打官司让班老板赔了6万。结果现在老板学贼了,在轰人的时候给你穿小鞋降工资,逼着你走人跟他无关系。
有网友评论,现在老板聪明了,不降薪,给你五天八小时,按照政府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给你发工资,不降薪,我们工厂都是员工自愿辞工。
有网友指出,绩效组合总知道吧,这年头都这样。基本工资也就2000多,剩下的不是奖金,就是提成,不加班就没有奖金。
有网友回复,这就是某些企业说的加班是自愿的,工人要是不加班,人家有很多种办法让你吃不了兜着走,为了生活只能选择自愿加班。
在现代社会,作为一名普通员工的我们,总是会面对各种各样的压迫,无理由加班,免费加班,甚至有时候还要求连续不断的工作,忙碌了一天正在休息的时候,凌晨老板突然打来电话,安排各种工作,要求做这做哪,根本没有休息的时候。
但如果不按照老板的要求去做,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针对,这也预示着我们应该学会如何保护自己,留下证据、学习各种法规,敢于对于老板说不,通过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人不是机器,该下班时就应该下班,人生并不全是工作。
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