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书坛关于"丑书"的争论从未停歇。有人认为某些作品背离传统、丑陋不堪,呼吁有关部门彻查,将其清除出书法艺术殿堂。不论这种“告家长”的行为是否奏效,但就想将“丑书”清除的愿景就很丑陋,是对艺术多元化的亵渎。
首先要明确一点,那就是"丑书"本身就是一个充满主观色彩的相对概念。审美标准从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时代变迁、文化改变和个人成长而不断改变。
一个人在一生当中都很难拥有固定的审美标准,昨天很喜欢的东西也许明天就厌恶了。更何况是历史、时代和社会。试图以某种标准统一书法审美,不仅徒劳无功,更是在扼杀艺术最宝贵的创新精神。
"丑书"之所以引发争议,关键在于它挑战了大众对书法的习惯性认知。传统书法讲究"永字八法"、结构匀称、笔法严谨,而所谓"丑书"往往打破这些规则,以夸张变形、率意奔放的姿态出现。
但历史上,王羲之的《兰亭序》在当时不也是突破常规的创新之作吗?宋代米芾的"刷字"、明代徐渭的狂草,都曾被视为离经叛道,而今却成为经典。艺术史上的每一次革新,几乎都经历了从"丑"到"美"的认知转变过程。
从美学角度看,"丑"与"美"从来不是二元对立的关系。德国哲学家阿多诺指出,艺术中的"丑"往往是对现实"美"的虚假性的反抗。
在书法领域,那些被贴上"丑书"标签的作品,可能恰恰是在对抗商业化、庸俗化的书写风气。它们以看似粗糙的创作,表达着对真实、自由的追求。正如庄子所言"道在屎溺",艺术的真理有时恰恰藏在我们习惯性回避的"丑陋"之中。
当代艺术理论强调"审美无利害"原则,即艺术欣赏应当超越功利目的和固有成见。将某类书法简单归为"丑书"并欲除之而后快,本质上是一种审美霸凌。
中国书法数千年来之所以生生不息,正因其包容了甲骨文的古朴、金文的庄重、隶书的方正、草书的狂放等多种风格。如果以单一标准衡量,书法史上大半杰作都将被归入"丑书"之列。多元并存才是艺术生态健康的表现。
人们对"丑书"的反感往往源于认知缺陷。当作品与观者内心的书法图式不符时,会产生不适感并认为其"丑陋"。
但恰是这种不适感,可能预示着审美视野的拓展契机。宋代苏轼提出"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强调艺术价值不在形似而在神韵。同样,书法之美也不应局限于表象的工整漂亮,而应关注其内在的精神表达和文化厚度。
历史地看,每个时代都有其特定的"丑书"争议。清代碑学兴起时,那些取法残碑断碣的作品被帖学派斥为丑陋;20世纪80年代现代书法探索时,许多实验性作品也备受质疑。
但时间最终证明,这些"丑书"丰富了书法的表现维度。日本的前卫书法家井上有一以墨泼书写"贫"字,初看粗野,细品却震撼人心。艺术的价值正在于它能打破我们习以为常的认知框架。
"丑书"现象反映了传统与创新的纠结,书法作为中国文化传承使者,任何变革都会引发强烈反应。
但传统本身就是一个不断重构的过程,我们今天视为正统的"二王"书风,在晋代也是新变;颜真卿的雄浑楷书,最初也不同于秀美的初唐风范。真正的传统不是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生生不息的创造精神。
消除"丑书"既无必要也不可能。艺术创作本就百花齐放,观众的审美趣味也千差万别。与其争论何为"丑书",不如培养更开放的欣赏能力。
明代董其昌提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强调修养对审美的重要性。面对不熟悉的书法风格时,我们或许应该先尝试理解创作者的思想语境和艺术追求,而非急于贴上"丑陋"标签。
归根结底,"丑书"之争反映了当代文化认同的焦虑。在全球化的大环境下,人们既渴望创新又害怕失去传统根基。
但健康的文化应该源于自信,应当包容差异,允许探索。书法艺术要持续发展,就需要接纳包括所谓"丑书"在内的各种实验性表达。
历史终将筛选出真正有价值的创作,而多元共存的当下生态,恰恰是未来经典可能诞生的土壤。在审美领域,宽容比清除更有智慧,开放比封闭更具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