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星岛头条》3月28日的报道,长和下星期不会签订任何关于出售巴拿马港口的协议。
而在3月26日,长和还称要如期推进出售港口,在4月2日前签订最终协议。
一时间,长和暂缓出售港口冲上热搜。
这叫什么?
这就是你不体面,那么国家就帮你体面。
据港媒的报道,3月4日港府“意外”得知了长和要向美国出售其在23个国家43个港口的事,立即联系长和。港府明确要求外国政府为香港企业提供公平营商环境、反对使用胁迫手段。行政长官李家超最后表示:任何交易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港府会依法依规处理。
然而,显然长和,特别是黄瓜一家人对于港府的联系根本就不在乎。于是,港媒大公报接连发出多篇评论,对长和向美国出售港口提出质疑,并犀利抨击。
3月13日,大公报发出评论,劝黄瓜《莫天真 勿糊涂》。
3月15日,大公报再发评论《伟大的企业家都是铮铮爱国者》,再劝黄瓜。
3月17日,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媒体发文,间接回应香港商人李嘉诚向美国贝莱德集团出售巴拿马运河港口交易:“商人有没有祖国?”
3月18日,大公报发表新闻综述:“这是一桩战术精明、战略失明的买卖。”重要基建有重大战略价值,商业行为辩解纯属“双标”。“阿斯麦是荷兰私营企业,光刻机想卖谁就卖谁?英伟达是私营企业,算力卡想卖谁就卖谁?”“卖掉港口是交易,字节公司不愿意卖掉TikTok就是威胁美国国家安全?”这是一宗影响每一个中国人,甚至跟中国有关的外国人的一宗沉重交易。
当天,行政长官李家超在出席行政会议前见记者时对事件提出三点看法。第一,社会就事件有好多议论,反映社会对事件关切,值得重视;第二,特区政府要求外国政府为企业,包括香港企业提供公平公正的环境,反对在国际经贸关系中使用胁迫或者施压手段;第三,任何交易须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特区政府会依法依规处理。
当天,《大公报》再发评论,指近日连发两篇文章引发社会强烈反响,海内外媒体纷纷转载引述,成为热议话题,得到普遍认同。评论指有称“交易是纯商业性质”的说法纯属“双标”。
3月20日,大公报再发评论《商人在大是大非面前,应守住底线》。
香港文汇报也在当天发文《港政商界回应长和售港口业务:资本流向与国家命运紧密交织,商业决策应兼顾国家利益》。
3月21日,大公报再发长篇评论《各界促长和“三思而后行”:企业向美霸权屈服 难保日后安枕》。
同日,大公报还发评论《锐评/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万云平》。
同日,大公报还发评论《企业向美霸权屈服,难保日后安枕》、《政商界呼吁坚守国家利益底线》。
3月22日,大公报再发文《大企业应有大担当 切勿因小失大》
3月25日,大公报再发长篇评论,对黄瓜向美国出售港口提出三大疑问,指长和不是没反应,而是可能在暗地里打舆论战。
当天,港媒《南华早报》发文《长和疑请“枪”辩护 称出售港口乃商业决定》。
当天,有港媒发表评论《港口交易倍受关注,政界:应共同抵御美方霸凌》。
3月26日,《大公报》再发评论《勿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当天,大公报还发评论《长中事件持续热议,各界呼吁算好国家发展大账》。
当天,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发文表示长和并非“在商言商”,恰恰是“在商不言商”的表现。
3月27日,大公报发文《急售运河港口予美资 专家质疑“非一般买卖”,“企业面对霸权霸凌,应与国家站在一起”》。
其中,多篇文章被港澳办、中联办转发。
3月28日晚,针对“长和拟售巴拿马港口”一事,市场监管总局回应称将依法进行审查。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二司负责人表示:已注意到此交易,将依法进行审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将依法进行审查,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玉渊潭天”集纳了3月13日以来国务院港澳办官网转载的相关报道,归纳出了这些文章背后的5个认识:
1. 长和港口交易并不符合商业逻辑,恰恰是“在商不言商”的表现。
2. 港口运营不是普通资产,是关键基础设施,这次长和交易涉及重大国家利益。地缘政治越趋紧张,变卖码头无异于向对手递刀。
3. 有关企业在美国胁迫下出卖港口运营权,其实是短视的行为,助长了霸权主义的气焰,只会为世界带来更多的矛盾和冲突。
4. 巴拿马运河被“美国化”“政治化”后,美国一定会将之用于政治目的,推行自己的政治议程,中国在此的航运贸易势必受制于美。
5. 长和作为香港特区的企业,更应从国家利益、民族大义的角度,慎重处理有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的交易。
3月29日,大公报再连发多篇评论,《香港各界:港商须有底气,不应向霸权主义低头》、《香港各界支持依法審查長和交易,回頭是岸,請與國家站在一起》、《“在商言商”只是借口,港口交易尽快回头》、《终止交易,回头是岸》、《不向霸权低头,方显英雄本色》、《勿忘“一国”之本,维护长远利益》。
黄瓜自己不体面,那就帮他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