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图片系AI生成,与内容无关)

作者 | 邹成效

这几天一直在广西某个风景特别秀丽的地级市的基层法院开庭,具体的案情以后有机会和大家说(检察官跟我说未判决前要保密,巴拉巴拉),下面就说一下我对广西司法的一些印象。(都是个人的主观感受,不代表实际情况)

1、广西地区的司法节奏极其缓慢

我参与辩护的这起案件,21名被告人,有19名都是在2023年6月初就被刑事拘留,然后在2024年6月7日起诉到法院,直到2025年3月底才第一次开庭审理。

从刑事拘留到第一次开庭,被羁押了整整22个月,这就导致这些人的最低刑也不可能低于两年,对最终的处理埋下量刑平衡上的隐患。、

而且,起诉书显示,2024年6月7日就已经起诉到法院,在将近十个月后才第一次开庭审理,期间我一度以为法院已经瞒着我秘密审判过了。


2、认罪认罚进行的比较潦草

我参与的这起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我多次要求做认罪认罚,检察官无人搭理我;到了法院以后,我再次询问认罪认罚的问题,也无人反馈。

直到开庭前几天,检察院才通知我建议量刑,开庭前一天到看守所做认罪认罚,甚至还发生在开庭前在法庭外给多名被告人做认罪认罚的情况。


3、看守所生活条件相当艰苦

我的当事人每次我见到他都感觉面如菜色,会见时总是会聊起看守所的伙食,基本以包菜为主,而且大多数时候无法见到阳光,每次会见,走过从号房到会见室的路,就是少有的能够晒到太阳的机会。


4、检察官和法官都很人性化

尽管案件的程序有这样那样的问题,但是不能否认的是,参与诉讼的检察官和法官还是很人性化的。

这起案件的公诉人是区检察院一把手检察长,审判长是区法院分管刑庭的副院长,在整个审理过程中,检察长非常注重倾听律师意见,除了在庭上认真听取外,在休庭期间也与律师充分交换意见,甚至在发表量刑建议的时候,直接听取部分辩护人的意见,在认罪认罚量刑建议的基础上,再对五至六名被告人的量刑建议向下调整了三到六个月,这一点确实很值得赞赏。

不管怎么说,这次广西办案,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尤其是庭上的广西普通话,虽然说的都是严肃的法律用语,可我总忍不住会想到广西表哥表姐什么的......。

最后,希望案件有好的结果。

法律咨询作者请添加微信或电话:13775287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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