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极目新闻报道,近日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反映,沈阳有公司在招聘时要求面试者无薪“试岗”。
报道称,当地一家招聘公考讲师的教育机构的招聘人员称,该岗位需要试岗7天,试岗期无工资,试岗通过后可入职培训。另一家招聘安检员的服务公司要求无薪试岗1至3天,试岗通过后有3个月的实习期,实习期综合工资在3500元至5000元之间。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27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确实付出劳动,用人单位、公司就应该支付相应报酬。如果遭遇了无薪“试岗”,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是通过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拨打12345热线等渠道理性维权。
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注意到网上反映的“试岗”问题后,相关部门第一时间在沈阳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用工法治体检活动,摸排是否存在此类情况。今年以来,市级的劳动监察、劳动仲裁部门尚未接到相关投诉。
无薪“试岗”问题引发网友关注,相关话题一度冲上热搜。那么,用人单位无薪“试岗”可能会触犯哪些法律法规?无薪“试岗”3天和“试岗”一个月,在性质上是否有区别?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告诉记者,法律上并无“试岗期”概念,只有“试用期”概念,在司法案例中普遍将“试岗期”认定为“试用期”,企业需按法律规定承担义务。试用期需满足以下条件: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时长要与劳动合同期限挂钩,比如3个月至1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企业自行设定的试岗期因未纳入劳动合同,属于违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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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良善强调,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且企业不得以“试岗”为由拒付报酬。企业要求签订“试岗期协议”约定无薪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据此,“试岗”期间,但凡劳动者提供了劳动,即构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企业都需支付报酬并承担法律责任。
赵良善介绍,不论企业设定3天还是1个月的“试岗期”,只要企业未依法支付报酬,都属于违法。
对于“试岗”期间被辞退的情况,赵良善进一步解释,如果被辞退的原因并非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而是由于企业的原因,且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企业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如果企业恶意骗取廉价劳动力,构成违法解雇的,员工还可以要求企业赔偿,赔偿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二倍。
赵良善建议,无薪“试岗”设定本身违法,员工有权要求企业按正式用工标准支付报酬并签订合同。如员工的权益受到侵害,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了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付建认为,只要构成实际用工,“试岗”3天和一个月性质相同,都需遵守劳动法规。企业在这期间不签合同、不发工资,或无条件辞退劳动者,同样违反《劳动法》,损害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付建表示,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如支付工资、签订合同等。
红星新闻记者 王语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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