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上路,最怕视野盲区突然窜出行人。近日,来宾市兴宾区小平阳镇发生一起由“鬼探头”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

3月1日,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兴宾区小平阳镇六象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自行车与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人员受伤。


接到报警后,大队执勤民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经调查,当日,陆某骑行二轮自行车,当车辆临近,突然横过公路,与杨某驾驶的桂GD****0号轻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导致陆某摔倒后鼻骨骨折、全身多处挫伤。


经交管部门调查认定,陆某驾驶非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过公路,未遵守交通安全规定,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一方面原因,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驾驶机动车行经易发生危险的路段时,未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

机动车驾驶人

机动车驾驶人在行经路口要减速慢行,并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牢记口诀“一看二慢三通过”,一旦有突发情况,随时准备刹车。

非机动车、行人

出行应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行人尽量从斑马线上通过路口。同时家长要看护好自己的孩子,不要让他们随意冲入马路中央,切勿抢路抢行,不要随意横穿马路、在车流中穿行、跨越护栏等!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麻新宇

内容来源:来宾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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