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高度重视涉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坚持“以防为主、以惩为辅”的原则,将未成年人保护、预防犯罪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提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成效、提高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权益的保护。

一、机制筑基强保障,专业发展提质效

按照少年审判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推进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一体化改革,设立少年法庭,统筹涉少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打破庭室界限,实现少年审判工作的统一归口管理。

选派业务素质高、审判经验丰富、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组成审判团队,并邀请教育系统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判。在审理方式上,积极推行“圆桌审判”庭审方式,减少未成年人心理负担。

二、审判固本强职能,效能优化护成长

(一)惩教并重,引导歧途少年

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戒为辅的原则,积极挽救、感化未成年被告人;秉承以人为本的司法理念,注重未成年人审判与成年人审判的差异,在审判阶段尽最大限度挽救和帮助未成年人。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做到快审快结,减少诉讼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

2024年,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审结3件3人,其中盗窃3件3人。判处拘役2人,一年以下有期徒刑1人。

(二)严惩犯罪,筑牢成长防线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别是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绝不姑息。2024年以来,受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审结3件4人,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1人。

(三)解纷护权,督促依法带娃

主动发挥审判职能,对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审、快结。2024年以来,审结离婚纠纷、抚养权纠纷、抚养权变更纠纷等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权益案件102件。

在审理过程,秉承最大化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原则,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向涉及未成年人的家事案件当事人发放《家庭教育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并让监护人签署《家庭教育承诺书》,督促其“依法带娃”。2024年共发放《家庭教育告知书》《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90余份,签署《家庭教育承诺书》90余份。

(四)案件封存,强化信息保护

加大对未成年被告人、被害人、证人等涉案未成年人的信息和身份保护力度,确保涉案未成年人不因案件审理扩大损害,加大对被害人的保护力度。对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记录予以封存,共同为涉罪未成年人重返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和环境。2024年,共封存未成年人犯罪档案3人,同时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送达同级人民检察院机关与公安机关。

三、宣传拓维增实效,法治强音润人心

(一)普法深耕,播下法治种子

认真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责任,选派9名法官兼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通过到学校上法治教育课、开展法治教育讲座、组织学生举办模拟法庭等方式,关注校园欺凌、校园犯罪等问题,用心培育青少年法治梦。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024年以来,分别到桐木中心校、头排中学、三友小学等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7次。





积极到辖区学校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

同时,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平台,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邀请辖区中小学生参加基地实践活动,接受法治教育。 2024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次,接待中小学生330余人。


邀请桐木中心小学南校区60余名师生到桐木人民法庭参观法治教育基地

(二)温情感化,点亮回归明灯

积极开展回访帮教等延伸工作,对于判处实刑的未成年人,不定期到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进行回访帮教与心理疏导,从思想上、心理上帮助他们做好“角色”转变,助力未成年犯回归社会,从根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对于判处缓刑的被告人,通过回访活动,了解其生活现状,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指导,鼓励未成年人积极生活、树立信心;同时通过与家属交谈,引导家属正确承担管教责任,帮助未成年人平稳度过矫正期,早日回归社会。2024年共开展判后回访活动3次,其中到自治区未成年犯管教所回访1次,到判处缓刑的被告人家中回访2次。



开展判后回访活动

四、蓝图再绘启新程,司法护航再发力

(一)普法强基营氛围

持续推进模拟法庭、法庭开放日、送法进校园、开辟校园法治宣传专栏、组织法律知识比赛、学生陪审团等活动,通过行形式多样、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举办“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之“麒麟小法庭”展示活动

(二)帮教并行助回归

在青少年帮教工作中突出重点,不断提升对闲散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留守少年、单亲少年、问题少年、刑释青少年等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水平。做好临界违法青少年群体的预防工作,引导他们脱离边缘,健康成长。

(三)宽严相济筑防线

对于认罪悔罪的未成年人,坚持教育为主,从宽处理的基本政策,定罪量刑方面尽可能轻缓化、非监禁化。对符合缓刑条件的外地户籍未成年被告人,一视同仁,平等适用。

(四)重拳出击净环境

依法惩处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利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对引诱未成年人犯罪,控制、操纵、强迫未成年人犯罪的行为,加大打击力度,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从源头上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

“青少年如初升朝阳,司法似护航晨光。”金秀法院将以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平台,精心培育“金法·瑶青苗”少审品牌,用司法温情浇灌大瑶山的法治幼苗,让每一株“青苗”都能在法治阳光下茁壮成长为栋梁之材。

文/王捷静

编/樊栩宏

校/韦永瑜

初审/苏珊珊

终审/林 华

(金秀法院2025年原创第29期 )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