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高达)日前,苏州姑苏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在其中一起案例中,苏州一市民在姑苏区某商行购买了四支野山参,包装内附有“中国参茸研究院”认证的收藏证书,后其投诉至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发现所谓“中国参茸研究院”居然早已被浙江省民政部门取缔,属于“已取缔非法组织”,最终商行因在销售商品时附带虚假的收藏证书被处罚。

前不久,姑苏区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举报,举报人反映其于姑苏区陆港澳土特产商行(以下称当事人)处购买了四支野山参,包装内附有“中国参茸研究院”认证的收藏证书是虚假的。随后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举报涉及的野山参。为调查当事人销售野山参附带的收藏证书来源,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开具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当事人于限期内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经查实,当事人销售的野山参包装内附有“中国参茸研究院”认证的收藏证书。经查询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试运行),“亚创联中国参茸专家委员会鉴定中心(中国参茸研究院)”已被浙江省民政部门取缔,属于“已取缔非法组织”。由中国参茸研究院认证的收藏证书,为虚假证书。当事人销售商品时附带虚假的收藏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姑苏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本案的处理,能够有效震慑市场上存在的虚假宣传行为,提醒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同时,也能促使相关行业加强自律,推动人参市场规范化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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