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公告!

关于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告知的公告

以下公告内当事人因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违法行为,被泽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获,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和《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七条、一百六十八条之规定,现泽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取公告方式予以告知。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泽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接受处理,超过公告日期未前来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和第六十三条之规定,公告内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需申请陈述、申辩和听证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日内向泽州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和听证的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泽州县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26日











商务合作 0356-8981555

来源:泽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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