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大理“三月街”民族节暨“彩云集市
”系列促消费活动展位招展通告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2025年大理“三月街”民族节暨“彩云集市”系列促消费活动将于4月12日至4月18日在大理市举办。即日起,展位公开对外招展,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展范围:2025年大理“三月街”民族节暨“彩云集市”系列促消费活动展位布展有关事宜的通告(第2号)中A1-A5,B1-B4,C2,D1-D2区域,约720个展位,具体如下。
备注:展位数量视场地等实际情况会略有调整。其他区域以现场洽谈方式确定,具体咨询工作人员。
二、招展对象:面向社会,凡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等民事主体均可参与报名。
三、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4月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四、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大理镇观音路南侧临时招商中心(大理古城希尔顿花园酒店附近)。
2.线上报名:袁先生13888595991,戴女士14787776790,杨先生13658881807。
五、报名流程
(一)提交资料。商家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真实有效的报名资料,所需资料包含:商家的详细信息、具体经营范围、展品介绍等。每个商家最多可登记报名4个展位;大型、特殊展区请另行联系工作人员。
(二)缴纳保证金。商家需到指定地点缴纳展位保证金,展位保证金3000元/个。商家缴纳保证金将作为报名有效的确认依据,如最终未通过资格审核,保证金无息退还;如通过资格审核但因商家自身原因未参与摇号或不接受摇号结果或自动放弃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资格审核。对商家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全面审查,审核通过的商家将获得摇号资格,审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摇号选位。获得摇号资格的商家凭有效证件、保证金缴纳凭证于4月2日、3日参加现场摇号并选取展位,全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公布展位选取情况。
(五)签订合同。商家根据选取展位结果持展位确认单到签约区签订《2025年大理“三月街”民族节暨“彩云集市”系列促消费活动参展合同》,并缴清相关费用。
我们热忱欢迎中外客商、五湖四海的朋友相约大理,共度佳节,本通告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特此通告 诚请莅临!
附件:1.2025年大理“三月街”民族节暨“彩云集市”系列促消费活动展位布展图及分区图
2.参展须知
大理市国有资本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
附件2
参展须知
(一)所有入市商家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本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电话号码,以及经营所需必要的合法证照。
(二)所有展位、临街店面须严格按照划定区域和核准面积经营,不得超面积、超区域、超店面经营,展位之间应保持合理间距,不得改造展位设施。
(三)展位禁止转租,展会期间实际经营的经营业态、经营主体与签约不一致的,均视为转租。
(四)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黄焖鸡、饭菜、小吃、食品销售等)的,需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预包装食品备案信息表、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摊贩备案卡等)、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复印件、食品安全承诺书。凡是经营及销售肉制品的商户,须在明显位置公示肉质品类。
(五)从事经营服装、鞋帽、百货、日用品等的,需提供所销售产品标注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等内容的产品合格证明。
(六)销售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还应提供驯养繁殖许可证、动物检疫证、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经营许可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用标识。进口人工繁育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还应提供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有关资料、检疫报告等。
(七)从事餐饮服务业的,必须使用有电子识读标识(二维码)的液化气瓶,备用液化气瓶不得超过5瓶,禁止使用超期、报废气瓶,使用的燃气灶具、软管、调压器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液化石油气钢瓶与灶具间距不得小于0.5米,禁止使用任何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或倒放使用;三月街场内不能从事活禽现场宰杀,上市禽产品(白条鸡)应实行“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验讫标志(检疫脚环)、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及动物检疫合格证(产品)。
(八)所有入市商家需配备足够的垃圾收容器,确保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妥善存放,不得随意丢弃垃圾,保持展位周边环境整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产生的泔水需使用专门容器收集,并按照规定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理,严禁私自倾倒、处置泔水。
(九)所有入市商家应在展位显著位置做好证件公示和价格公示,诚信守法经营,禁止出现扰乱公共秩序、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1.自觉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公德美德、民族团结和安全生产经营的要求;2.销售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物价等方面的要求,不销售假冒伪劣、过期、“三无”产品,杜绝短斤少两;3.不销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制品、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4.不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和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使用的包装物必须是无纺布袋、可降解塑料袋等环保替代产品;5.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得实施欺骗、误导消费者的经营行为;6.不得使用聚氨酯泡沫、海绵等易燃材料私自搭建展台;7.电器线路铺设必须进行穿管保护,插座做好隔热处理;8.每户商铺至少配置2具3公斤及以上的灭火器;9.商铺内不得违规住人,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
(十)大型移动、旋转、无动力设备等娱乐项目;个人和团体演出、表演;电子游戏(电玩)项目;纹身业务;危险违禁物品、烟花爆竹、危化品等项目不列入此次参展范围。
(十一)商家要无条件服从主办方及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经营过程中的一切违法违规行为,以及对他人造成伤害、损失等皆由商家自行承担。
(十二)商家应根据经营业态及参展面积缴纳管理费。
(十三)商家应在参展时间届满后即刻搬离,拖延搬离的按2000元/天收取费用。
(十四)一经双方签订合同,概不退租、退款。
以上内容列入入市商家租用展位的合同条款,违反以上规定两次以上且拒不整改的,在各行政部门依法处罚的同时作退市处理且租金不退还。
编辑:向红玉
值周:张辉 胡亚玲
主编:李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