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人民法院新安人民法庭与新安司法所深化“庭所联动”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冰雪坠落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生动诠释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新时代“枫桥经验”。

庭所共建:打造“枫桥式”解纷新格局

新安法庭与新安司法所创新“庭所共建”机制,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联动”,打造“枫桥式”解纷新格局。双方共同设立“庭所联动调解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辖区矛盾纠纷特点,制定针对性预防化解措施。“我们通过庭所共建,实现了司法资源整合、解纷力量融合、服务效能提升,让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新安人民法庭庭长介绍道。

联动调解:凝聚多元解纷合力

原告张某在被告李某经营的商店购物时,其房顶积雪与冰块坠落致门前的钢构大棚坍塌,张某因此受伤,事故发生后,李某已赔付3万元。后经鉴定张某构成伤残,并主张李某赔偿其各项损失25万余元。受理案件后,新安法庭与司法所立即启动“庭所联动”机制,共同制定调解方案。双方创新采用“三调联动”工作法:法庭法官讲法理、司法所调解员讲情理、村干部讲事理,形成解纷合力。



解纷现场

专业解纷:彰显司法为民温度

联合调解团队深入调查发现,双方争议焦点集中在责任划分与赔偿标准上。原告认为被告未尽安全保障义务,被告则以“天灾不可抗”和赔偿能力有限为由拒绝赔付。调解过程中,法庭法官详细解释侵权责任法律规定,将原告各项损失按照法律标准逐项计算,合理划分双方责任。司法所调解员则耐心疏导当事人情绪,村干部协助做思想工作。经过多番劝说,原告自愿将赔偿诉求从25万元降至14.5万元,被告也从开始的拒绝赔偿到认可了法庭的方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被告通过多方筹款,在扣除已支付的3万元后,当场一次性支付了剩余的11.5万元赔偿款。

创建成效:绘就基层治理新图景

“没想到调解效果这么好,不仅考虑到我们的实际困难,还一次性得到了赔偿。”当事人张某感慨道。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双方已联合化解矛盾纠纷120余件,司法确认案件50余件,实现了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群众满意率“双提升”。

图文:李清高

编辑:胡佳

审核:董明坤

签发:刘方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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