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孙淑玉 通讯员 衣宝萱

退休了但还没有缴满最低的缴费年限,能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吗?退休后到外地生活,如何办理医保关系转移?针对市民关于退休后医保待遇的疑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烟台融媒中心与烟台市医保局共同开设的“医保小课堂”栏目,邀请专业人士为大家进行详细解答。

近日,市民王先生咨询,他今年1月份刚办理了退休,但医疗保险还没有缴满最低的缴费年限,能不能继续享受医保待遇?烟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介绍,参保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即参保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一年内按缴费时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基数7%的比例一次性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的,自退休次月起计发个人账户金、发生的医疗费按规定支付;超过一年的,自缴费到账次月起按规定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也可以选择继续以在职职工身份按月缴费,至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缴费期间按规定享受在职职工医保待遇。除此之外,还可以选择参加居民医保,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另外,有市民咨询已经在外地办理了退休手续,但长期生活在烟台,能否进行关系转移把保险转到烟台,享受烟台的退休待遇。对此,烟台市医保局工作人员解释称,已在外地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人员无法跨统筹地区就业,不能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入,如果在外地已经办理退休业务,可咨询参保地医保部门异地就医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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