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本刊记者 朱雅萌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健全平台经济常态化监管制度。随着数字经济迅猛发展,网络直播行业呈现爆发式增长,成为互联网领域最具活力和潜力的新兴产业之一。网络主播作为行业核心角色,在推动电商发展、内容传播、文化交流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迎新在提案中建议,直播行业作为平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需要不断探索创新直播模式、内容和技术,提升用户体验,也要遵守相关监管制度,完善直播平台制度规范,加强对主播的管理。

李迎新委员指出,截至2023年,网络直播职业主播数量已达1508万人;2024年1—11月,直播电商零售额达4.3万亿元。与此同时,网络主播队伍素质良莠不齐,网络直播行业“野蛮生长”,网络直播行业规范管理仍任重道远。

为此,李迎新委员建议:一是强化行政多元监管,建立全方位机制。相关部门应加强协作,形成监管合力。网信部门应加强对直播内容监管,确保直播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对直播电商监管,打击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文化部门应加强对直播行业文化监管,推动直播行业文化繁荣和发展;公安部门应加强对直播行业安全监管,打击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网络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是完善平台对主播内容的审核机制。平台应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和准确性。建立多层次的审核体系,如系统初审、人工复审和抽检等环节。同时,平台还应建立审核反馈机制,及时向主播反馈审核结果,指出违规内容和整改要求,帮助主播提高内容质量。

三是着力提升网络主播综合素养。网络主播应踊跃参与涵盖直播技巧、内容创作及法律法规等多维度的培训活动,加强内容创作能力,提升直播的专业性与观赏性,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相关行业协会需持续强化对网络主播的管理力度,借助警示名单这一有效形式,抵制失范失德、违法乱纪的网络主播。同时,还可通过举办优秀网络主播评选等活动,对表现优秀的主播进行表彰和奖励,增强主播的荣誉感和归属感,引导主播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职业观。

本期封面及目录





<< 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 >>

《中国审判》杂志2025年第5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63期

编辑/孙敏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