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高雅洁 曹婧雯 管慧晓
“(推销人员)说能治百病,买了‘喜来健’等于把医院搬回了家。”近日,青岛75岁的杨女士向齐鲁晚报·齐鲁壹点情报站反映,她花2.26万元购买“喜来健”理疗床却糟心事不断,不仅理疗床没有宣称的“功效”,就连退货退款也犯难。
对此,喜来健青岛经销商卢经理称,理疗床只是辅助治疗,杨女士购买的是正规产品,是她自己的问题。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管部门称,调解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消费者走诉讼途径解决。
花2.26万元购买理疗床
75岁老太称遭遇商家虚假宣传
杨女士称,因为自己腰椎间盘突出、坐骨神经痛以及脊柱侧弯,2022年10月,朋友介绍她来到青岛市市北区顺兴路68号体验“喜来健”理疗床。“当时体验了几天,感觉还行,疼痛有缓解。后来租床理疗了3个月,工作人员给我推荐买新款理疗床,说如果我买之前租的旧床,零件坏了的话就很贵,不如买新床。”杨女士回忆,2023年3月,她花2.26万元购买了“喜来健”理疗床。
“之前去的时候,他们宣传说能治百病,工作人员在会场上也讲了很多案例,说‘有的患者躺过理疗床都不用搭心脏支架’,讲得有名有姓,他们那个意思是买了喜来健等于把医院搬回了家。”杨女士说,她之所以决定购买理疗床,是因为喜来健的宣传让她十分心动。但是,当杨女士真的把全新理疗床买回家之后,她发现在体验店体验的是一个效果,到家里就变味了。“不但花了钱,还没效果,我的坐骨神经痛,腰椎间盘突出,该疼的疼,根本不治病。”杨女士感觉商家是在夸大宣传。
“第一台理疗床到家安装后,我发现是二手床,机身上有污渍,床上还有人的毛发。后来换的第二台理疗床咯吱咯吱响,噪声很大,而且没有理疗效果,就又换了一次。”2023年7月31日杨女士换了第三台理疗床,但是包装箱和机身上的编码让她又有了新的怀疑。“纸箱外包装上有被人为抠去一部分的痕迹,而且纸箱外面包着的塑料膜上还贴着两个不同的编码,这个码跟纸箱子包装、机身上的编码不一样。”另外,杨女士发现产品并不全是从厂家生产地址延吉发的货,货运单上还显示有从天津和北京发的配件。杨女士称,商家曾说过产品为“厂家直销”“一机一码”,她怀疑卖给自己的理疗床不是正品,于是就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
杨女士提供的产品合同书显示,她于2023年3月23日花费22600元购买了喜来健V5的理疗床,后又于7月31日签了另一份合同书。杨女士提供的照片中,理疗床包装箱上确实有一块区域被抠去,扫描箱子上的二维码显示此为“延吉喜来健实业有限公司”的一款“CGM-V5珠光白 多功能温热理疗床”,商品条码为697566890085。
经销商回复理疗床是“正规产品”
该医疗器械只是辅助治疗
杨女士还提供了《给喜来健家人的一封信》,里面写着“喜来健是药(准)字号国家二类医疗器械”,不过其中也写着“喜来健产品适用范围是12种疾病,不是包治百病。买了喜来健也不是百病不得……坚持使用喜来健就是让我们少得病,晚得病,得小病,得了病快点好”等内容。《给喜来健家人的一封信》的反面还写着“喜来健医疗器械在4家三级甲等医院对以下十二种慢性疾病做了临床试验,并且在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网站上注册了十二种疾病为喜来健理疗床的适用范围”。
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医疗器械”中输入“喜来健”,能查到杨女士购买的这款理疗床为境内第二类医疗器械,“适用范围/预期用途”一栏写着“主要用于辅助治疗腰肌劳损、腰椎间盘突出症、颈椎病、肩周炎、慢性疲劳综合征、便秘、慢性胃炎、失眠症、盆腔炎、前列腺炎;可改善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虚寒证引起的部分证候(该产品不能代替药物)”。
针对杨女士反映的情况,3月24日13时,记者来到市北区顺兴路68号喜来健体验店,只见楼梯间内贴着“喜来健医疗器械产品适用范围”的海报,上面还写着“该产品对以上疾病具有辅助治疗和康复保健作用”。走进店里,有十余位市民躺在理疗床上,另外还有几位人员在前排观看宣传片。工作人员表示有事情可以联系负责人,该店负责人卢经理当天并不在店中。
记者拨打了喜来健青岛经销商卢经理的电话,卢经理表示“是顾客自身的问题,她觉得我们产品有问题”。卢经理称顾客纠结产品二维码的问题,觉得不是官方正规产品,但这些都当面给她查过。“顾客最早在我们店里体验的产品机身上可能是条形码,后来给她调换的新产品变成了二维码,她就觉得我们的产品有问题。经过核对就是来自公司的正规产品,已经给她反复确认过了,但是她不信。”而杨女士说的包装泡沫上的编码只是厂家产品的出库码,不影响产品本身。另外,卢经理称,这个医疗器械只是辅助治疗。“没有100%(治疗)的说法,杨女士也是在体验后觉得好才自愿选择的,并不是我们强买强卖。”如果对产品有疑问,卢经理建议杨女士可以再联系喜来健官方客服进行查询、确认。
对于杨女士提出的“理疗床是否为正品”的质疑,记者也拨打了喜来健官方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喜来健在延吉、天津都有工厂,可能是物流显示北京的物流公司。工作人员经过查询表示,青岛市北区顺兴路68号是品牌的正规店,产品外包装箱和产品机器侧面一共两处编码是能够追溯到的产品制造编码。“这两个编码是一样的,主要就是看这个制造编码,只要这个编码是正确的,就没有问题。”
监管部门已多次调解
建议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杨女士称,她也向青岛的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了这件事。相关部门2024年4月8日回复杨女士处理结果显示,经查,当事人生产的产品符合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相关规定,厂家负责人表示无法满足诉求人退货退款的要求。2025年1月相关部门回复,工作人员2024年3月已调解,双方未达成一致,商家出具拒绝调解说明,已建议杨女士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不再调解。
对此,记者也联系了青岛市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情况。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回电表示,当事人一直在反映此事,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也根据消费者提供的证据进行过调查。“没有发现什么问题,都是按照他们的备案来进行宣传,开展经营销售活动。”工作人员表示,此事已经进行过多次调解,前期双方意见一直无法达成一致,因此已经终止调解了,辖区市场监督管理所也建议消费者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所里也一直在帮着调解这个事儿,但是目前消费者仍不满意商家给的答复。”针对消费者杨女士反映的“买了‘喜来健’等于把医院搬回了家”这种宣传,市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称消费者如果有这些方面的证据可以继续反映,会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但根据消费者现在提供的证据以及前期检查尚未发现问题。
对于涉及医疗器械的消费,如果出现问题,消费者该怎样维权?青岛农业大学法学博士、兼职执业律师贾宝金认为:消费者维权可以通过两个途径:第一,行政投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监管部门应当依据查明的基本事实作出相应的处罚。第二,司法途径。消费者搜集好证据,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涉案产品如果达不到宣传的效果,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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