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有不少未成年人以大额款项打赏主播后

家长要求退款的新闻

最近又有一起

为网络直播打赏后要求退款的事件

引发热议

当事人是一名23岁的女大学生

半年来

她在某女团直播间打赏了近200万元

其中一部分还是女孩父亲的遗产

其母得知后欲退款

却遭到了拒绝

目前多方还在协商中


图源:福建电视台

成年人冲动之下发生的消费行为

到底能不能有退款的余地?

记者为此采访了律师


半年花了200万

家长:钱不属于孩子,我们不知情

当事人小盼(化名)回忆,这200万元存款是母亲放在她那里暂存的,事发后,母亲已经被她气得住院。

小盼称,今年5月,她无意间刷到一个女团直播间。该直播间采用女团成员轮流“上麦PK”模式,实时评比每名成员收获的打赏礼物量。她尝试充值并打赏100元后,马上就有女团成员私信表达感谢。之后的几天,她的打赏金额越来越高,单日充值一度高达10万多元。

“看的时候就是越看越上头,每天都在看,每天都有刷。第一天送‘小心心’(价值0.1元),第二天可能就送‘跑车’(价值120元),后面越刷越多,‘嘉年华’(价值3000元)都刷了。”


图源:福建电视台

2024年10月27日,小盼在某直播间内一共刷了122个“火箭”(单个价值1000元),意味着她当晚打赏的礼物金额就超过了12万元。

为了让自己喜欢的主播赢得“荣誉”,小盼打赏的金额水涨船高。特别是直播间时不时地引入“PK”环节,让她产生了一种守护主播的“责任感”。事后回想,她认为自己是受到直播间氛围的感染,在“冲顶榜一”的胜负欲驱使下,才产生了不停打赏的冲动。

小盼的家属告诉记者,半年来,小盼在家人不知情的情况下,陆陆续续在直播间打赏主播近200万元这其中,部分款项是小盼父亲过世后留下的遗产。


图源:福建电视台


成年人冲动打赏能退款吗?

律师解读

小盼家属得知后,曾致电平台称希望退费,“这个钱不属于小孩(小盼),她是在家长不知情的情况下打赏的。”对此,平台客服热线回复称:“成年人没有其他原因的话,平台没有办法退还这笔钱。”

直播平台客服明确表示,因小盼是成年用户,打赏属自愿赠与,除非主播存在欺诈或违规行为,否则不予退款。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指出,成年人打赏通常被视为有效赠与。即使资金来源于家人或遗产,只要小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院难支持退款。若无证据证明打赏时存在“胁迫”或“重大误解”,追回难度极大。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此可见,赠与的财产一旦交付,即视为赠与完成,不得撤销。“在司法案例中,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违法情形,才能要求退款。”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称。


图源:视觉中国

赵良善解释,所谓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等违法情形,比如主播利用话术、制造氛围等现象,导致一些网友情绪上头、冲动消费,当“守护主播”的虚拟成就感激活了大脑的打赏回路,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能已陷入紊乱。

赵良善提醒,成年人打赏主播,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量力而为,全盘考虑自身经济能力,避免因冲动消费导致出现财务压力。其二,警惕诱导性打赏,对于频繁请求打赏、设置高额任务(如冲榜)、过度互动(频繁抽奖)等行为提高警惕。其三,防范情感操控,避免因主播制造的情感共鸣或暗示性语言(如“懂的都懂”)而盲目打赏。其四,注重保留证据,通过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保存与主播的互动证据,便于后续维权。一旦遭遇欺诈、胁迫等,可依法主张撤销赠与、要求退款。

目前,小盼一家还在与平台、直播团队协调解决此事。


事后冷静反思

不如事前约法三章

今年2月,中央网信办发布2025年“清朗”系列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其中整治网络直播打赏乱象,就包括打击利用高额返现吸引打赏、情感伪装诱导打赏、低俗内容刺激打赏、未成年人打赏等突出问题,要加强直播打赏功能管理。

直播间的打赏乱象已在监管部门整治打击的视线内,那么,成年人冲动之下进行超经济能力消费,有没有退路?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政协委员建议,建立用户打赏“消费冷静期”,设置单日打赏上限,对单笔超过500元或单日累计超2000元的打赏触发24小时延迟到账,允许用户无条件撤回。

具体建议是否可行暂且不论,但核心诉求不言而喻:平台作为直播打赏运营主体,有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理应从社会效益层面进行考量,提供更加理性的消费环境。直播平台需要的,不只是“不违规”的底线,更应有“不诱导”的自觉,以及引导健康、合理打赏的责任心。


图源:视觉中国

退不退、退多少,可以是个令人同情的补偿问题,但肯定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不能看完电影喊退票,吃了美味喊退钱!”

“打赏”这个词,虽然含有一个“赏”字,但不应该被视为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其本质是一种消费行为。观众在直播间观看主播的表演、展示或获取各类信息时,就会产生消费体验,和看演唱会、买周边甚至付费阅读网络小说一样,体现的是对创作者劳动成果的回报,本质上是一种价值交换。

正常消费行为就应在法律和市场规律的框架下运行。只有当买卖双方的权益都得到切实维护时,才能维护公平交易的基本原则,市场秩序才能得以稳固,商业模式才能持续健康地发展。

直播行业发展方兴未艾,蕴含无限可能,更应积极寻求发展与规范的平衡点,让内容变现的渠道更加畅通无阻,减少误解和纠纷,让观众和主播更好地双向奔赴,让行业发展既能高歌猛进,也能井然有序。

你认为设立“打赏冷静期”的提议

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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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福建电视台、红星新闻、大河报、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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