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落实购房订金保护期的通知》,要求房企实施购房“7天无理由退订”承诺,进一步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保障消费者权益。
政策核心
规定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的7个自然日内,拥有无理由申请退还订金的权利。
超过 7 天,订金自动转为定金,且相关条款明确写入认购书以保证执行透明。
这一规定清晰地界定了订金在不同时间节点的性质和处理方式。
政策目的
该政策有效解决了房屋交易中长期存在的 “定金与订金混淆” 的痛点。
定金具有担保性质,一般情况下不能随意退还,而订金则可退。
通过设置 “冷静期”,给予购房者更多的思考和决策时间,有效缓解了购房者对于资金安全的焦虑,切实保障了消费者权益。
这有助于提升消费者在购房过程中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进而提振房地产市场信心。
发布 “现房楼盘名单”
名单入选条件:已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楼盘才能入选 “现房楼盘名单” 。
这一标准明确了现房的基本要求,即具备合法的产权登记手续。
长沙县从今年开始将“无理由退订”服务推广至全县范围,形成更完善的消费者权益保障体系。分析认为,此政策旨在为市场注入强心剂,进一步规范行业行为,推动长沙县房地产企业向“质量驱动”转型。
有业内人士指出,该政策的执行不仅倒逼房企提升综合竞争力,还将强化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的信任纽带,短期内有望释放观望需求,长期则利于稳定市场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