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刘彤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最基本的公共利益之一。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多条政策举措,针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和食品生产、贮存、运输、寄递和配送、销售、消费、进口等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各环节监管衔接存在的问题,提出了8个方面需要健全完善的协同监管措施和机制,共21条具体措施。这一意见的出台,释放出国家坚决守护食品安全底线、强化全链条监管的鲜明信号。
食品安全,国之大者,民之根本。从“米袋子”到“菜篮子”,从校园食堂到平台外卖,食品的安全与否,直接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从生产、加工、流通到消费,涉及多个环节,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食品安全风险的源头。如果监管体系存在漏洞,食品安全事件便可能频发,直接影响公众健康,甚至引发社会信任危机。因此,织密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防护网,不仅是守护“舌尖安全”的必要举措,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屡见不鲜,从农兽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假冒伪劣食品到校园餐饮和平台外卖的不规范经营,种种问题暴露出部分环节监管缺失、企业责任缺位以及社会监督不足等情况。意见直面当前食品安全治理中被高频曝光的重难点问题,强调了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监管部门的防控责任与行业部门的主管责任等,抓住了全链条责任这一关键点。食品行业多元庞杂,既包括充分实现现代化大规模生产的食品加工业,也包括集中化程度极低、小而散的各类餐饮企业,还包括“看天吃饭”极易受到气候、土壤、水资源状态影响的农产品生产及加工行业,很难单靠一支监管力量去管控,也无法仅靠抽检检验等一般产品的监管方式去控制风险。因此,唯有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体系,形成从源头治理到终端消费的闭环,才能有效减少食品安全隐患。
落实严审督察责任,完善衔接机制。要织密食品 安全全链条监管防护网,政府必须强化法律法规建设,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并加强执法力度。意见明确许 可部门要严审、监管部门要督查。尤其面对管许可不管 检查的分工,意见要求在责任分工的基础上完善衔接机 制。对因制度缺失而出现监管协作难的问题,意见做了 补缺要求。例如,针对散装液态食品的运输,意见提出 建立实施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制定实行运输准 运制度的散装液态食品重点品种目录;对于跨境电商 零售进口食品的安全风险,意见要求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建立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负面清单,将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食品以及因出现重大 质量安全风险启动应急处置的食品等列入负面清单并实时调整。
加强源头治理,夯实食品安全基础。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意见强调,要严把农业投入品使用关,强化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源头治理,确保食品从“第一公里”开始就符合安全标准。这就要求农业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标准化生产,监管部门加强抽检和溯源管理,从田间地头到养殖场,确保食品生产的每一个环节都可控可查。只有严控源头,才能防止问题食品进入市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强化全过程监管,筑牢安全防护屏障。食品安全问题往往出现在生产、流通、销售等多个环节,因此必须建立全链条监管体系。意见明确,要加快建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动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力度,确保食品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不出纰漏。同时,要加强食品生产环境治理,防范微生物污染、非法添加等问题,确保每一道食品安全关口都有人把关、有人负责。
严控市场流通,守住消费端安全防线。终端消费环节是食品安全的最后一道关口,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意见提出,要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食品造假、非法销售等违法行为,同时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线上线下食品质量一致。此外,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让消费者、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共同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形成全社会关注、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压实责任,形成食品安全长效机制。食品安全监管不仅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更需要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意见明确了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生产经营者的责任,要求建立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同时,要推动食品安全立法完善,提高违法成本,让不法分子付出沉重代价,从而形成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食品安全无小事,任何一个环节的疏漏都可能带来严重后果。意见的出台,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务实管用,持续深化改革破解监管难题,体现了党和政府坚决守牢食品安全底线的决心,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制度保障。各级政府和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意见要求,织密食品安全监管防护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每一份端上餐桌的食品都经得起考验。
《中国食品报》(2025年03月24日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