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芙蓉(南昌)律师事务所在网络监测中发现,某公司/律所在某网络平台直播活动中,公然更改公司门头字为“芙蓉律师事务所”,冒用湖南芙蓉(南昌)律师事务所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招揽客户,并发布误导性信息。此行为严重侵害了湖南芙蓉(南昌)律所的名称权、名誉权及合法权益,亦对公众构成欺诈。为维护法律尊严、行业秩序及客户权益,本所特此严正声明如下:
律所身份声明
湖南芙蓉(南昌)律师事务所是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在南昌的分支机构(执业许可证编号:31360000MD037654XK),从未授权任何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直播、短视频等形式冒用我所名义进行商业活动,与涉事律所无任何合作关系。
涉事方行为性质
该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姓名权、名称权侵权),并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一条规定的“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郑重呼吁与警示
- 责令涉事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虚假宣传内容,并公开道歉。
- 敦促相关网络平台下架侵权内容,封禁涉事账号。
- 提醒公众提高警惕,认准我所官方平台(官网、认证账号等),避免受骗。
郑重呼吁与警示
如发现冒用湖南(南昌)律师事务所名义的机构或个人,请立即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核实:
电话:13077998870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恒大中心A座1309室
在此,芙蓉律师事务所郑重提醒广大客户及社会公众,在选择法律服务时,请务必仔细核实律师以及律所的身份、资质信息,可通过官方渠道(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律师的执业资格和所属律所。不要轻信不明来源的宣传和承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来源: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编辑:刘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