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自来水公司发现
大量自来水凭空“消失”
“水耗子”是谁?
近日
闽清县检察院办理了
首起盗窃自来水案件
检察院提起公诉后
经闽清法院公开审理
盗窃自来水的被告人曾某
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并处罚金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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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据悉,2022年7月,闽清县自来水公司将自来水管道铺设工程交由被告人曾某负责。曾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自家门口安装了水表预留口。
工程竣工后,为牟取私利,他私自铺设水管,将自来水引入家中,供其日常生活、浇灌菜地及鸭舍使用,且全天24小时不间断流水。
这一行为导致附近区域自来水用量异常,引起了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的警觉。
经摸排,工作人员最终锁定了曾某的住所。
据统计,在近两年的时间里,曾某非法用水量高达5万多吨,折合水费共计8万余元。案发后,曾某补缴了全部水费并取得被害单位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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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结果
今年2月12日,闽清县检察院以曾某涉嫌盗窃罪向闽清法院提起公诉。
闽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鉴于曾某具有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单位损失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8000元。
今天是世界水日
闽清县检察院和闽清法院共同呼吁
自来水作为公共资源
受到法律严格保护
公民若发现偷盗水、污染水等违法行为
请及时向执法部门举报
记者 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张婷婷 陈雅 郑华玲
新媒体编辑 陈翔茹
监制 兰超 林亦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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