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本是幸福且甜蜜的事情,准妈妈更是对新生命的到来满怀期待。近期,刚怀孕的舞蹈老师小王却遇到了培训机构以“孕期安全”为由解聘的糟心事。淮安区法院联合淮安市两级妇联共同调处,合力化解了这起特殊的辞退孕期妇女劳动争议纠纷。
2024年9月,小王入职某舞蹈培训公司从事舞蹈教学工作,小徐系该公司一人独资股东。2025年1月小王发现怀孕后告知负责人小徐,小徐多次与小王沟通要求其主动辞职未果,小王一直工作至春节放假。2月份小王返岗,小徐以出于对小王孕期安全考虑为由向其送达辞退通知书。小王申领失业金时发现该公司1月份就以劳动者自动离职为由申请停缴社保。
“你好,我要反映单位违法解聘孕期妇女,请求依法维护我的合法权益。”小王来到了由区法院、区妇联、区司法局共同成立的“巾帼调解室”寻求帮助,调解员耐心倾听她的委屈和诉求,“劳动合同法和妇女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能解除合同。单位解聘已经构成违法解除。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赔偿金,医疗保险损失、失业金都可以依法主张。”同时向她解释相关的法律条文,给她服下一颗“定心丸”。
随后,她以该舞蹈培训公司的辞退行为侵犯其生育权构成违法解除为由,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舞蹈培训公司、小徐给付其被拖欠的1月份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经济赔偿金、失业金等。
“小徐,关于小王和你劳动争议案件,对方要求赔偿4.8万,你什么意见。”立案后,承办法官魏丽丽着手与被告小徐联系。
“一月份工资我已经给她,我还额外给她2000块补偿。我是做儿童舞蹈教学,她没到6个月,还在试用期,就怀孕了,影响教学,我也没办法对她安全负责。”小徐也说出了自己的担忧。
了解情况后,魏丽丽先后前往淮安区社保、淮安市政务中心了解更改停保事由相关手续、大概领取的失业金数额,以及后续小王可以享受的生育津贴、医保报销差额等情况。随后反复与双方磋商,小徐表示同意给2万。小王坚持要求支付生育津贴、自己缴纳的医保费用和医保报销差额,电话磋商陷入僵局。魏丽丽下定决心,必须约双方方面谈。
谈话这天,区法院邀请了市妇联工作人员一同参与,通过背对背调解方式。历时2小时,双方最终达成调解方案,小徐赔偿小王连生育津贴在内所有损失合计4.5万元,小徐当场兑现第一期2万元,并当面向小王道歉,双方握手言和。
孕期、产期、哺乳期,这是妇女在一生中相对劳累也相对脆弱的阶段,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共同关心呵护。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得解雇“三期”女职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承担赔偿责任。淮安区法院联合淮安市两级妇联合力化解矛盾,有力彰显对职场女性权益的保护,为准妈妈(新手妈妈)的职场路保驾护航。
来源:淮安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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