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数年间,围绕企业家许威的“涉恶”、“涉黑”指控竟像反复被翻炒的回锅肉:先以“恶势力”判刑,再用深挖余罪改扣“黑社会”,最后又退回“恶势力”,添加更多罪名。一纸判决刚下,又能再翻、再查、再审,甚至国字号特赦都能被“推翻重做”。昔日为政府解困、接手烂尾项目的许威,反倒陷入漫长羁押,连普通员工与民间债权人也被连累。过程反复、罪名几易,让人质疑:究竟是正当执法,还是拔高定性的循环博弈?
文|李宇琛
这是一次再平常不过的庭审,法槌落下,公诉人陈述罪名,被告人面露疲惫,辩护律师眉头紧锁。人们以为,这场围绕企业家许威的“涉恶”“涉黑”案件,终将尘埃落定。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它从立案、侦查到起诉,再到法院宣判后翻案,一轮又一轮地:
炒回锅肉。
每一次归档,都可能在数月后再次“重出江湖”;每一次判定,都仿佛带着更多可疑的佐料和更加离奇的情节。这就像一个反复熬煮的火锅,味道并未变得醇厚,反而愈发刺鼻。
在这里,我们会看到被特赦后又再次身陷囹圄的普通员工,会看到昔日合伙人之间的背叛与举报,也能见到昔日临危受命的救火者,却在风平浪静时一跃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头目。
每一次重审,都把原本微弱的真实性、合法性更加稀释,让执法的权威一次次震颤,让人再也不敢确定,究竟哪里才是终点?更多人则质疑,这是在扫黑除恶的背景下,一桩原本针对经济纠纷的“抓大抓小”式扩张,使一些民营企业家陷入漫长的调查与口水之中。
然而,这不是一个人的悲喜剧。除了主角许威,还有一批跟随他解决项目难题、努力谋生的普通员工,也被连带入狱;还有那些本希望依靠法律追回欠款的债权人,却落入更深的泥潭。更有那来之不易的国家特赦,居然被某些办案环节轻易抹去,让法治尊严与人道关怀蒙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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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五金商贸城,号称要打造一个集五金交易、仓储、物流为一体的新商贸中心,原本在招投标之初被视为:
前景广阔的重点建设项目。
谁也没料到,短短几年后,这里却演变成一个让政府、债权人、购房者都焦头烂额的:
烂摊子。
这个项目起初的掌舵人张家明,是个熟谙融资之道的生意人。他以高息借贷、大规模吸收民间资本的方式,勉强支撑起建设工地的轰鸣声。
可市场不会无休止地拔高,伴随各路债权人上门、资金链断裂、楼房违规建设、无法办理证照……五金商贸城的问题开始集中爆发:上访、堵路、跳楼,诉讼保全接踵而至。工程停工,商铺封闭,员工遣散。一时间,整个项目风雨飘摇,如同一艘即将倾覆的巨轮。
在这个时刻,政府部门与社会各界试图物色“能人”救场。毕竟,挽救烂尾楼不仅仅是挽救一笔资金,更是维系数千人的生计和政府公信力。于是,有关方面想到了许威——一个早年从事土方工程、后来又做餐饮娱乐、再到担保放贷行业的民营企业家。
许威本人不算出身豪门,起家时也历经风霜,有过租机械设备做工程、有过开餐饮连锁,也曾敏锐捕捉到民间借贷的机会。在许多人眼里,他既有一定经济实力,又具备管理经验,还有政府“招商引资”层面的认可。
2015年,五金商贸城深陷大规模信访危机,包河区政府决心解决此地积重难返的问题,想到了许威。政府官员找到他,希望他能站出来,“临危受命”,以一个“懂行业、懂资本又识时务”的人,来:
收拾残局。
那时,许威已经在担保放贷、矿业、餐饮等领域小有斩获,经济实力比最初创业时更雄厚。对于这个“烂摊子”,他并非毫无兴趣:若真能救活此项目,既能帮助地方政府纾难,也能获得可观收益。于是,许威决定试一试。
在包河区相关部门的支持下,许威全资控股的公司正式接管五金商贸城的遗留问题,与一众债权人协商,制定了“一揽子”处置方案。
比如,按照既定比例,给予债权人可出售或租赁的商铺;争取尽快补齐项目违建手续,使得项目具备合法身份;为中小债权人提供资金周转;协调安置拆迁户及部分老员工。
这个方案一经提出,获得绝大多数债权人和地方政府的认可。它尽量兼顾了各方利益,虽然算不上完美,却的确有可操作性。政府官员也很欣慰,有人愿意接手这个令他们如坐针毡的难题,至少:
上访和堵路的系列风波可以逐渐平息。
然而,解决方案往往意味着触碰一部分人的利益。五金商贸城前期的不规范融资和违规建设,早已产生出各种错综复杂的利益集团。
他们中一部分观点认为,许威的介入会挤占他们的既得利益;也有一些人感到被赶出了项目的“核心圈”,心生怨恨;还有人疑心许威此举是为了掠夺最终利润。
就这样,许威在不知不觉中,卷入了一场矛盾暗流——从张家明等旧管理层、到项目早期投资者、到个别房产中介和债权人,都可能成为暗地里举报他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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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利益纠葛的项目,就可能有阴谋算计。五金商贸城项目重启之后,虽然明面上风波平息,政府也拍手叫好,但私底下,却有许多势力都在等着看笑话。
首先是张家明。这个项目最初的法定代表人在资金链断裂后,被迫退位,见到许威的团队“趁虚而入”接手,心里自然不平。事实上,张家明本人也负有巨额债务,被各类债权人追讨;他若不能找回场子,很可能身陷破产或刑事纠纷。他认为自己才是真正老板。
其次,房产销售代理商甘某某,以及一些没有接受“一揽子方案”的债权人,也对许威持续恶意举报。这不禁让人猜测,似乎是因为一旦方案成功落地,他们将无法兑现此前从张家明手里得到的:
巨额赔偿。
对这些人而言,举报许威甚至成为“谈判”筹码——只要许威无法顺利整合项目,他们就能继续逼迫许威或政府,让自己分得更多利益。
再者,有些早期投资者或者地方“黑中介”,也嗅到大规模维稳背后的腐败机会,觉得左右搅合都能带来新的利益交换。他们不想让项目顺利落地,也不希望政府完全介入,一旦许威成功化解危机,自己就再无操作空间了。
正是在这种多方利益博弈的氛围下,2019年9月,许威的噩梦突然降临。他被警方以参与2005年的一起非法拘禁为由采取强制措施,并很快披上“涉恶”甚至“涉黑”的嫌疑。
2019年时,正是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如火如荼之际,许多地方出现了拔高定性的倾向:一些原本纯粹的经济纠纷也被归入涉黑涉恶,以博得政绩或平息矛盾。许威的案子似乎也在这个大环境中被不断渲染升级。
警方在最初的侦查报告中,将许威的历史一股脑儿翻出来,从早些年做土方工程时的工地纠纷,到后来自办担保公司的民间借贷,再到五金商贸城项目落地期间与承包商、债权人的摩擦,都被罗列为“涉恶行为”的材料。甚至连十几年前和别人打过一次架的往事,也被反复提及。
当时的起诉意见书更是长达数十页,一口气罗列了开设赌场、非法拘禁、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窝藏等多个罪名,看上去几乎年年都有“帮派式”犯罪活动,极具震撼力。
可许多与项目有真实经济联系的人却感到诧异:他们印象里,许威顶多是个“做生意比较激进、脾气可能有些冲”的人,从没见他组织过什么“大哥小弟”的势力。
在这种舆论与侦查合力的推波助澜之下,许威于2020年被包河区法院认定为“恶势力犯罪团伙”主犯,一审判处十一年有期徒刑,后经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短短几个月,从立案到审判落槌,节奏之快令人咋舌,而许多律师的质疑声却始终难以被外界听到。
3
就在许威已被判处十一年,并开始在安庆监狱服刑期间,一封新的举报信又让他卷入更加离奇的旋涡。据说,全国扫黑办和省扫黑办的一个专项督导意见,令公安机关再度重启调查,对许威追加“涉黑”罪名,并且再度翻检所有证据材料,声称要:
深挖剩余案情。
在2021年、2022年间,警方频频对许威展开提审和调查,试图在“涉恶”基础上,寻找到证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更多“铁证”:比如是否存在分工明确、层级清晰的组织架构;是否通过暴力或其他非法手段,在某些行业形成强势控制;是否存在利益输送或保护伞……
然而,内部知情者透露,侦查机关在穷尽手段后,始终无法找到让人信服的新证据。所谓“以商养黑”或“以黑护商”的套路并未能落实到具体事实。许威更多还是通过合法经营和收购不良资产扩张自身版图,并没有所谓“强收保护费”或“渗透基层政权”的种种指标。
可一次次的“翻炒”并没有停止:公安又细细梳理许威过往的合作项目,试图将许多正常民事纠纷拔高为敲诈勒索、故意伤害、妨害公务等刑事罪名。很多人对此深感匪夷所思,已经定罪的事,还能再来一次?
2023年春天,合肥公安又有了新动作——在多个市级机关的协调下,他们最终将许威案“以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审查起诉。随后,检察院组织了大规模审查,期间多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让人惊讶的是,检方最终“去黑留恶”,变回了“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定性,又加入了六七个新罪名,细数妨害公务、妨害作证、寻衅滋事”之类,把第一轮认定的罪状再度:
补充包装。
于是,这场长达数年的案件,就出现了令人不解的操作。2020年包河区法院判决许威有期徒刑十一年,认定其为恶势力团伙;2022—2023年,以“涉黑”为由重启调查,一番折腾后,又在检察院审查时取消“黑社会”指控,却维持“涉恶”不变,还“重整”了部分事实。
到了2024年,案件合并进入蜀山区法院审判程序,许威等人的家属和律师无比困惑,为何要“三炒回锅肉”?
看起来,似乎只要有合适的风向或新的举报,就能层层加码,也能随意降格,就像不断修改菜谱,只为能凑出一锅“黑恶盛宴”,足以:
宴请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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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许威案的众多被告人中,杜和玉的遭遇尤为离奇。此人原本是矿业公司的员工,2015年曾在一次工地纠纷中与村民发生肢体冲突,意外导致对方死亡,案发时还有警察在场。
最初,法院认定杜和玉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判处四年六个月。后来,因他在监狱中表现较好,又恰逢建国七十周年,国家实行特赦,他成为特赦名单中的:
幸运儿。
本以为事情到此了结,杜和玉可以重获新生。谁也没想到,正当他带着特赦令步出高墙,准备重新开始生活,命运的转盘却猛然倒转。
2019年9月25日,他与许威等人一起被指“涉恶”案件带走重新羁押;更诡异的是,当地法院又对他的过失致人死亡案提起再审,改判为“故意伤害罪(致死)”,刑期也从四年六个月骤然升级到十年六个月。
此后,他又被指控是“涉黑”或“涉恶”组织里的骨干成员,并在各种侦查材料中被当作“暴力特征”的重要证据。
杜和玉不止一次地向律师哭诉:自己的特赦怎么就能被简简单单地抹消了?难道国家层面的特赦决定都可以随时被地方办案机关对冲?这让他感到彻底无所适从。
律师们质疑,这样做,不仅侵犯了杜和玉个人的基本权利,也让特赦制度颜面扫地。如果一个得到特赦的犯人随时可以被“翻炒”:
那特赦何以令人信服。
在层层“回锅”中,被波及的不仅是许威的亲信骨干,连一些普通员工也难逃牢狱之灾。最典型的是某些物业经理、保安队长、后勤人员,他们日常工作就是为五金商贸城的商户做好服务,防止业主之间打架斗殴。
然而,一旦发生了租户拖欠费用、工程纠纷等事件,公安机关就将他们认定为“打手”,或者按照寻衅滋事、非法拘禁等罪名入刑。
“在许威授意下,我们阻止某某人离开”“我们胁迫某某签下协议”……如果拒绝作证,就会被关押调查;若按照侦查思路提供证言,或许能换取宽大处理。而这些证言口径都带有明显的:
统一模式。
更荒谬的是,若真有安保人员和债务纠纷方产生肢体冲突,这些冲突本该属于经济纠纷引发的小摩擦,却被“套”上了“涉恶”“涉黑”的帽子。这样的拔高,不仅剥夺了企业对违规行为的合法维权空间,也让普通员工惶恐不已:原来尽心尽力维持秩序,稍不留神,就可能变成被追究刑责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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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的“涉恶判决”,到2022年、2023年的再次侦查、追加指控,直至2024年的新起诉,这中间让人困惑的一大问题是:为何能够反复指控,明明是:
同一批人、同样的事实。
这是否违反了刑法中“一事不再理”的原则?也有一些质疑,这究竟是一种侦查机关的“补充侦查”还是“另案处理”?为什么旧案尚未被撤销,就又来一个新案?
最典型的就是杜和玉故意伤害案、许威非法拘禁案等,它们似乎在一次次判决中都扮演关键角色,却又在不同司法文书中被赋予不同的法律意义——有时是个别罪行单独量刑,有时是组成“黑社会”暴力犯罪的证据环节,有时又被“去黑留恶”。
在合肥市蜀山区法院,许威案的第一次庭前会议原定召开数日,公诉方与辩护律师团队均做好准备。但在长达四天的时间里,双方却始终纠结于一个更基础的程序性问题:眼下这个案件,究竟能否开启实质审理?
辩护人质疑:若2020年的生效判决已被撤销,现在为何还要沿用其中的定罪依据?若杜和玉已决的案件尚未依法撤销,又被当作“暴力特征”直接使用,是否构成“未审先判”?那些属于历史旧案的指控,是否已经过追诉时效?是否符合重新起诉的条件?
在短短四天里,法院和检方都在竭力将程序推进,可是各类程序性障碍如同坚固的迷宫之墙,让人举步维艰。为防止诉讼程序陷入混乱,审判长不得不反复休会、磋商。庭前会议尚未正式进入实体内容便告一段落。被告人和家属在法庭外面往返奔波,无奈叹息,这回锅肉,真不知要炒到几时?
许威作为一名民营企业家,从当初的土方工程、小餐饮起家,一路走到涉足矿业、地产项目,算得上“白手起家”的成功者。然而,他却在“扫黑除恶”的大背景下,因经营瑕疵或早年的不规范操作,被一步步推向刑事深渊。这样的案例并非孤例:四川某建材老板、河南某担保公司经营者,都曾在类似背景下遭遇“拔高式”指控。
这让更多民营企业家战战兢兢:如果在项目拓展、资金拆借过程中,有任何不合规之处,一旦被竞争对手或利益相关方举报,极可能陷入“经济纠纷即刑事化”的旋涡,更谈不上正常的救济与协商。不少人干脆“躺平”,放弃进一步投资,怕一不小心便成了:
下一个许威。
许多人质疑,为什么“五金商贸城”这样一个本应由政府与社会力量合力挽救的项目,却演变成无休止的刑事纠纷?究竟是司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体现,还是被某些人利用成敲击异己的工具?
本该由法治解决纠纷的社会,却似乎出现法治的另一面。有举报就立案侦查,不惜将几十家租户、数百名员工牵涉其中;已有的裁定和特赦命令,竟能被随意推翻或抹除;明明是经济矛盾,却戴上“涉恶涉黑”的帽子反复:
升级、降级、再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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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常说,法治社会应当防止“冤假错案”,追求无罪推定、程序正义。可在许威案里,却似乎看到了另一套逻辑。
在多次反复侦查和起诉的过程中,每一次“有罪判决”都能被推翻再审,或者被增添罪名重新立案,仿佛判错了没关系,再错一次就对了。只要最终结果与当初给许威戴上的“涉黑”或“涉恶”帽子吻合,就算过程反复纠缠,也在所不惜。
办案机关大张旗鼓地采取强制手段,宣称要“深挖余罪”,却在证据匮乏时改口“去黑留恶”。而一旦发现质疑,就再行重启调查,以更多指控罪名往上贴。这样一番折腾,不仅是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也给社会带来严重的恐慌情绪。
时至今日,许威等人的案件依然悬而未决。在第一次庭前会议上,当事人及律师们既担忧又期望:若再一次出现“判决—翻案—再审—再判”的死循环,该案将继续拖延数年。许多公司财产被查封,员工生计无着,五金商贸城项目也可能重新陷入停摆。
在司法理论上,人们呼吁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基本原则,避免将民事责任刑事化,避免“一锅炖”把一切商事纠纷都视为黑恶势力。但现实告诉我们,原则与实践的距离尚远。司法如何独立不受影响,往往是一道亟待突破的难题,尤其在同时需要:
“政治成绩”与“社会平稳”的情况下。
五金商贸城依旧高耸在城市一隅,但在这个被重复炒过数轮的案件里,许威仍然羁押,昔日合伙人张家明依旧在四处发声控诉,十几名普通员工承受多重指控的焦虑,债权人与安置户们依旧面临繁琐的交割与执行。
在这个案子里,“对不对”似乎已经显得不再关键:
判了就好,不行再翻,再判就好。
就像一句戏谑:“判错了没关系,再错一次就对了。”这句话,从法理上荒谬,却从某些角度诠释现实:当一次次程序都在追随被设定好的结论,当司法资源被反复挥霍,只要上面想要一顶“涉黑”帽子,总能在众多罪名里凑齐要素,哪怕它并不合乎事实或逻辑。
写于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