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网络文化协会会长单位
◆资料来源:徐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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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非小事,警钟需长鸣”
近日
徐州交警最新曝光一批典型案例
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无证+酒驾?严惩!
3月11日20时57分许,徐州交警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执勤巡逻时,发现一男子驾驶摩托车从附近商业街驶出,且驾驶时车身不稳、未戴头盔,执勤民警随即示意其停车熄火,接受检查。执勤民警一靠近该男子,就闻到了一股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5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在查处过程中,执勤民警发现该男子尚未考取摩托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此次不仅是酒驾还涉嫌无证驾驶。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男子酒驾被查背诵他人信息?民警现场“打假”!
3月10日23时15分许,徐州交警鼓楼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一男子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在查处过程中,该男子熟练地报出一段身份信息,企图蒙混过关,但马上被执勤民警识破。
经了解,该男子在2020年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且至今未重新考取,此次不仅是二次酒驾,还涉嫌无证驾驶!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该男子也将面临严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喝酒还要开车接送朋友?太不负责!
3月13日21时05分许,徐州交警泉山大队民警在辖区道路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时,一男子企图闯卡,最终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呼吸式酒精检测,该男子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
据了解,该男子当晚喝了2瓶啤酒,突然接到朋友电话让他前去接送,该男子认为今天是周末不会遇到交警查酒驾,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前往,结果在返程途中被查获。
执勤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纵使有万般理由
一旦触犯这条红线
都将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酒驾醉驾
危险重重、害人害己
再次提醒大家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自觉抵制酒醉驾
遵守法律法规
拒绝酒后驾驶
醉美贾汪法律顾问:
江苏红杉树律师事务所
刘建业律师 177120109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