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当是所有交通参与者的共识

然而总有部分驾驶人

存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殊不知 酒后驾驶机动车

不仅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

还会危及到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现曝光近期

因酒醉驾面临拘留(拘役)的违法行为人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鉴 吸取教训

自觉抵制 主动劝阻酒驾醉驾行为!


案例一

2025年3月5日21时8分许,郑某某酒后驾驶陕G1***E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汉滨区金川街,被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郑某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48mg/100ml。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郑某某曾于2022年9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过。针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3月11日郑某某被送进汉滨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案例二

2025年3月6日21时58分许,王某酒后驾驶陕GV***0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汉滨区金川街,被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王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6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王某曾于2018年11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过。针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3月11日王某被送进汉滨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案例三

2025年3月8日20时40分许,朿某酒后驾驶陕G0***C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汉滨区大桥路,被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朿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3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朿某曾于2024年12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过。针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3月11日朿某被送进汉滨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案例四

2025年2月22日20时许,邓某某酒后驾驶陕G6***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汉滨区巴山东路,被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张滩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邓某某呼气酒精含量检测值为40mg/100ml。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邓某某曾于2024年5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过。针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3月11日邓某某被送进汉滨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案例五

2025年3月6日21时58分许,但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张滩中队民警发现有酒驾嫌疑。经检测,但某某血液酒精含量检测值为95.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但某某曾于2020年1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过。针对其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处以罚款并处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3月11日但某某被送进汉滨区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案例六

2024年11月8日18时45分许,屈某某酒后驾驶陕GM***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巴山路与一小型汽车发生事故。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处警时发现屈某某有酒驾嫌疑,经进一步检测,屈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18.39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法院认为:被告人屈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2025年3月12日屈某某被送进汉滨区看守所执行拘役。

案例七

2024年8月6日21时40分许,晏某某无证酒后驾驶陕G2***9号普通摩托车行至汉滨区东内环路被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晏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1.2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晏某某在2019年12月与2021年1月有过酒驾和醉驾的违法犯罪经历,法院认为:被告人晏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2025年3月12日晏某某被送进汉滨区看守所执行拘役。

案例八

2024年7月13日02时09分许,程某某酒后驾驶陕GD***4号小型汽车行至汉滨区大桥路被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程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64.3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法院认为:被告人程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2025年3月12日程某某被送进汉滨区看守所执行拘役。

案例九

2024年7月12日21时45分许,冯某某无证酒后驾驶陕G8***C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汉滨区大桥路被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南中队民警现场查获。经检测,冯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94.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冯某某在2019年3月、2020年11月与2024年2月有过酒驾和醉驾的违法犯罪经历,法院认为:被告人冯某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其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

2025年3月12日冯某某被送进汉滨区看守所执行拘役。


普法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次酒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重大事故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关于酒醉驾 你应该知道的事

喝多少算酒驾?

01

饮酒驾车: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02

醉酒驾车:

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饮酒后对驾车的影响?

01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3

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人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04

易疲劳驾驶

饮酒后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现肝留迷,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困倦、打磕睡,表现为行驶不规范、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而引发交通事故。

05

运动反射神经迟钝

驾驶人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时,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动作中间的反应时间为0.75秒,而饮酒后驾车反应时间要减慢2—3倍,也就是慢了一两秒。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要相应延长。如车速为60km/h,一秒钟车子就已经跑了16.67米,必然会产生严重后果。

注意!这些行为都是酒驾!

误区一

酒量大,喝一点不会影响

酒驾的认定标准和酒量大小没有任何关系,而要看血液中酒精含量是否达标。酒量大的人即使酒后神志清醒,血液里酒精含量也可能达到酒驾标准。

误区二

酒后挪车不算酒驾

汽车发动并发生位移,驾驶员即处于驾驶行为中。酒后行驶车速再慢,驾驶员在控制能力和反应能力上也会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易发生事故,要以危险驾驶罪惩处。

误区三

小区、院内酒驾没事

在小区院内、马路牙上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酒后驾驶,也要按相关法规条例处理。

误区四

酒后骑摩托车不属于酒驾

二轮、三轮摩托车都属于机动车,和汽车一样,酒后驾驶摩托车一样受到相应处罚。

误区五

搭乘酒驾车辆出事不用担责

有人认为:乘坐酒驾司机的车辆出了事故,酒驾司机负全责,同乘人员免责。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在自己远离“酒驾”的同时,不仅要对酒驾人员及时劝阻,也不要搭乘酒驾车辆。

误区六

隔餐酒、隔夜酒不属于酒驾

酒驾不以酒后时间长短界定,而是以血液酒精浓度专业测试结果为标准。如果血液中酒精含量超标,还是会构成饮酒驾驶或醉驾。

误区七

酒后多喝水能稀释酒精含量

这种做法是没有用的。交警的酒精检测仪检测来自肺部的气体,而不是口腔,不会因为喝几口水就冲淡。

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

酒驾除了要面临法律的严惩

还将付出沉重的

经济成本、社会成本、家庭成本



一杯酒或许能暂时拉近人心

一次酒驾却会打乱你的正常生活

汉滨公安交警提示广大驾驶人

酒后驾驶害人害己

拒绝酒驾,从自身做起

提醒身边人,监督身边事

共同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 | 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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