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晚23时许,东营交警四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海滨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轿车与一路边停放车辆发生碰撞,造成行两车损坏,肇事车辆停在现场。



执勤民辅警赶赴现场,发现肇事车辆损毁严重,现场一名自称驾驶员的男子张某,面对交警询问,神色慌张,对事故发生经过描述含糊不清,诸多细节存在疑点,引起了民警的警觉。



为了查明真相,交警一方面对现场进行细致的二次勘查,并及时调取监控、走访目击群众。通过查看监控视频,交警发现事故发生时,驾驶位上的人员衣着与张某的穿着存在差异。在确凿的证据面前,张某终于承认自己并非肇事司机,而是替朋友许某顶包。



原来,许某当晚驾车外出,因操作不当撞上路边车辆。事故发生后,许某害怕承担法律责任,于是联系张某,请求他冒充驾驶员。





目前,四大队二中队民警依法传唤许某到案。许某因涉嫌交通肇事将被依法行政拘留,张某因提供虚假证言、冒名顶替肇事司机,涉嫌妨碍司法公正,也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交警提醒

按照法律规定

驾驶人许某存在肇事逃逸违法行为

顶包者张某也存在

作伪证包庇的行为

二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协助逃避、作伪证包庇的行为

同样触犯法律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警提示:

交通肇事顶包行为
绝不仅仅是“帮个小忙”

是非常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亲朋好友之间真正的关心

应当是及时提醒和规劝

做到文明安全驾驶

来源:东营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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